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就拟议规则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旨在确保相关管控措施在“商业或科学应用”层面的潜在影响“有效且适当”。
法律依据与背景
依据 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CRA),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有权对“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实施管控。此前,BIS 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事先通知,就部分基础技术的定义、标准及识别征求公众意见。
拟议规则核心内容
2020 年 11 月 6 日,BIS 发布拟议规则,计划将特定软件纳入《商业管制清单》(CCL)并实施出口管制。此次征求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评估管控措施的适宜性。
管控原因与目的
BIS 认定,用于操作受 ECCN 2B352 管制的核酸组装仪和合成仪的特定软件,可在无需获取受控遗传物质和生物体的情况下生成“病原体与毒素”。换言之,此类软件可能被用于规避现有的遗传物质及生物体出口管制。
为此,BIS 提议修订《商业管制清单》,新增 ECCN 2D352 以管制此类软件,防止利用监管漏洞推动生物武器开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