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还修订了《出口管理条例》(EAR),涉及许可证的签发、拒绝令的发布以及民事罚金的缴纳,这些修订与实施《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无直接关联。
美国商务部修订 EAR 以执行 ECRA 执法条款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最终规则,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生效。该规则修订了《出口管理条例》(EAR)部分条款,旨在执行《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规定的执法内容,进一步扩大商务部长的出口管制权限。此外,BIS 还对 EAR 中关于许可证签发、拒绝令发布及民事罚金缴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此类修订与实施 ECRA 无直接关联。
境外调查与信息调取权
该最终规则明确确认了 BIS 在美国境外开展调查、预许可核查及装运后核查的权力;同时赋予其要求境外人员提供 ECRA 第 1761(a)(2) 节规定必须保存的账簿及其他信息的权力。
违规行为与制裁措施
EAR 第 764 部分涵盖了具体的执法和保护措施,其中第 764.2 条和第 764.3 条详细列明了违规行为及相应制裁:
- 行政处罚:违反 EAR 将面临民事罚款、吊销出口特权,或禁止律师、会计师、顾问、货运代理等代表人员在 BIS 执业。
- 刑事处罚:刑事违规可能导致最高 100 万美元罚款及长达二十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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