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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通过两党立法,要求在中国及其他国家上市、并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公司满足美国审计标准

美国国会通过两党立法,要求在中国及其他国家上市、并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公司满足美国审计标准 贸易趋势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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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尽管《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在形式上涵盖所有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证券的外国发行人,但实际上其针对的是那些使用不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标准约束的审计机构的中国公司。 国会以闪电
尽管《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在形式上涵盖所有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证券的外国发行人,但实际上其针对的是那些使用不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标准约束的审计机构的中国公司。

国会快速通过 HFCAA

国会以闪电般的速度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预计总统即将签署成为法律。这项两党立法虽然适用范围更广,但主要针对中国公司的审计实践,尤其是那些由中国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并建立了一个程序,将不符合特定美国审计标准的公司从美国交易所退市。

该立法紧随特朗普政府上周禁止美国个人投资于被美国政府认定由中国军方拥有或控制的中国上市公司证券的行动。与这一由行政命令确立、可由新政府通过行政行动撤销的有限投资禁令不同,《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是具有约束力的立法,当选总统拜登无权豁免其适用。

因此,该立法规定了退市程序,并指示独立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实施上市禁令。

《外国公司问责法》的要求

《外国公司问责法》于 2020 年 5 月首次在参议院提出,并于当月以一致同意方式获得参议院通过,随后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美国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该法案现提交至特朗普总统处签署成为法律。

具体而言,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的规定,如果发行人在连续三年期间使用了由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立场导致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的、且在该外国司法管辖区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则其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交易。发生这种情况的每一年均被称为“非检查年”。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有权在发行人证明其已聘用经 PCAOB 检查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下解除初始禁令;但如果发行人随后出现新的非检查年,SEC 也可重新实施禁令。重新实施的禁令至少持续五年,此后若发行人证明其将继续聘用 PCAOB 能够进行检查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SEC 可终止该禁令。

《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还要求发行人在未接受检查的年份履行重要的披露义务。具体而言,在其他方面之外,在每一个未接受检查的年份,外国发行人必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披露:

  • 由发行人注册或组建所在的外司法管辖区内的政府实体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百分比;
  • 与该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外司法管辖区内的政府实体是否对发行人拥有控制权财务利益;
  • 中国共产党官员中,担任(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或(2)发行人运营实体董事会成员的每位官员的姓名;以及
  •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或同等组织文件)是否包含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包括任何此类章程的文本。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须在《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颁布后 90 天内制定实施该法的法规。

《外国公司问责法》的背景

自 2020 年 5 月在美国参议院提出以来,《外国公司问责法》一直获得两党支持,且几乎没有有组织的反对意见。其通过及即将生效,是美国国内关于是否应从美国交易所退市中国公司——尤其是那些由中国共产党政府拥有或控制、且审计实践不符合美国标准的企业——持续公开辩论的最终结果。

2018 年 12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负责监督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联合向投资者发出警告,指出美国监管机构在试图对总部位于中国的在美上市企业进行监管时面临挑战。中国法律要求记录必须保留在中国境内,而中国共产党以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为由,限制获取典型的会计信息。2020 年 2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一份声明,指出美国监管机构在审计总部位于中国的美股上市公司时面临困难,并表示美国投资者和美国资本市场已普遍更加暴露于在中国拥有重大业务的公司风险之下。

此后,在 2019 年 2 月,美国国会与中国安全审查委员会认定,在三大最大美国交易所上市的 156 家中国公司(其中包括 11 家国有企业)的总市值为 1.2 万亿美元。

随后,在 2019 年 7 月,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在特朗普总统的指导下完成了对保护美国投资者措施的审查,并提出了与参议院和众议院《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版本中规定的政策一致的建议。该工作组由美国财政部长史蒂文·姆努钦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美联储理事会主席杰罗姆·鲍威尔、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杰伊·克莱顿以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希思·P·塔伯特。该工作组最终建议,除非美国监管机构能够获取其审计资料,否则应从 2022 年起将中国公司从美国交易所除名。

美国证券业协会(Americ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是一家证券倡导组织,也在 2020 年 8 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强制要求未能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审计要求的中国公司在六个月内退市——这一时间框架比《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规定的三年要短得多。

《外国公司问责法》的潜在影响及后续发展

如上所述,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如果任何外国发行人在连续三年内使用在其司法管辖区设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且发行人以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为由拒绝接受审计报告检查,则其将被从美国交易所摘牌。此外,对于 SEC 认定的每一个“未检查年度”,外国发行人还需提交额外的披露信息。

尽管《外国公司问责法》涵盖所有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证券的外国发行人,但实际上该法案主要针对那些使用不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标准约束的审计机构的中国上市公司。例如,SEC 主席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曾表示,"[《外国公司问责法》是一项立法尝试,旨在促使”中国遵守监管要求”,并指出"[现状是不可接受的。”

虽然有些人可能认为这一措施是美国与中国持续的经济和贸易紧张局势向金融领域的溢出效应,但其他观察人士指出,很难反驳以下逻辑:在主要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能够接触到全球流动性最强的资本市场,因此应无一例外地接受符合西方标准的透明且严格的审计纪律。

实施问题

SEC 需在法案颁布后 90 天内制定实施细则,而 SEC 有可能试图在特朗普总统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离任之前推出拟议法规。然而,任何此类拟议法规在最终法规发布和实施之前都必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因此,规则制定过程的后期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即将上任的拜登政府期间。

如开头所述,HFCAA 规定了退市程序,仅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制定规则以实施该程序,并规定受涵盖公司的强制性报告细节。此外,作为独立机构的 SEC 在实施 HFCAA 方面不受新一届政府的直接监督。

尽管如此,退市程序有望注入更大的灵活性。在这方面,美国新闻媒体最近报道,SEC 还在制定一项单独的提案,允许中国审计师在不违反其自身司法管辖区法律的情况下满足美国的检查要求,方法是允许公司由位于遵守 PCAOB 监管的国家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目进行二次审查。此类规则的最终确定可能需要数周或数月时间。

此外,美国和中方有可能就符合 PCAOB 标准的中国发行人的适用会计准则进行谈判。然而,此类谈判是否会发生,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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