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签证困境:疫情与政策的双重挑战
美国企业希望使用多种工作签证,在接下来几个月里,随着疫情的影响和总统行政当局的更迭不断演变,这些企业到 2021 年仍将面临重重障碍。
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对向专业工人发放 H-1B 签证以及向临时非移民劳工发放 H-2B 签证的限制农业的工作签证、针对工作和学生交流项目参与者的 J 类签证,以及针对公司内部调任人员的 L 类签证已延长至 3 月底。乔·拜登总统的政府已发出信号可能提前撤销这些签证,但其他优先事项可能会在限制到期前延迟立即采取行动。拜登政府还重新实施或增加了其他影响赴美商务旅行的限制措施,包括要求乘坐航班入境美国的人员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指示美国政府机构审查额外措施以减缓新冠病毒的传播。
然而,冠状病毒限制只是故事的一部分。无论疫情状况如何,企业仍面临其他移民方面的难题,这些问题需要更长时间才能由拜登政府解决。其中包括与基于国家的就业类移民签证配额限制相关的复杂问题。这是一个联邦政府难以处理、企业在全面移民改革通过之前乃至之后都需应对的棘手问题。
企业面临的近期障碍——旅行限制
最新要求中没有任何灵活性: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要求所有乘客,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外国公民,在飞往美国时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过去 90 天内曾感染并康复的证明。新冠病毒检测必须在航班出发前三个日历日内进行。所有旅客都应查阅最新的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限制措施在计划任何旅行之前,请注意这些要求会定期变更。CDC 也会定期更新其旅行建议。未能遵守这些要求的人员可能无法登机,或在美国边境被拒绝入境。对于持有效签证或通过免签证计划旅行的外国人来说,被拒绝或拒绝对美入境可能会对其未来赴美旅行产生重大的移民后果。
其他旅行障碍可能在规划方面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尽管拜登政府已延长或针对来自欧洲 26 个申根区国家、英国、爱尔兰、巴西、中国、伊朗和南非的旅行者实施了新的限制措施,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仍可通过国务院、国土安全部或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E)豁免。对于已通过电子旅行授权系统(ESTA)持有有效签证或注册记录的旅客,也可提出此类申请。此类 NIE 豁免的资格标准取决于旅客的来源地区,因此提前规划至关重要。
即使拜登政府在 3 月底前未撤销此前引用的暂停签发某些工作签证的行政令,上述暂停签发的例外情况仍然存在。更具体地说,国务院已发布指南,澄清了哪些人可能有资格申请此类 NIE 豁免,但各领事馆在执行该指南时并不一致,因此仍需仔细审查个案是否符合资格。除非 H-1B、H-2B、J 或 L 类签证的申请人从事的领域明确属于所列豁免范围——这些豁免主要与公共卫生、美国政府工作或被视为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的企业相关——否则预计直到 4 月初都不会签发这些类别的新签证,前提是暂停签发措施按计划到期。
关于这两种类型的 NIE 豁免——无论是针对旅行限制还是针对特定类别签证签发暂停——移民处理过程中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海外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关闭或运营能力降低。虽然部分领事馆仍保持开放以进行一定程度的签证处理,但自 2020 年 3 月以来,大多数领事馆已关闭或大幅缩减运营能力。这一现实极大地影响了外国国民在其本国申请任何签证的能力,更不用说申请 NIE 豁免了。
一些公司询问外包是否可作为过渡期的解决方案。外包在与合适的合作伙伴合作时可以具有成本效益,但在应对移民限制方面,公司可能只是在将问题转嫁出去。如果外包公司不符合美国法律要求,则外包公司和其合作伙伴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尽职调查以及与外包公司的适当合同安排至关重要。
在疫情期间,基本事实是美国境内外的旅行仍将受到限制。对于那些不需要离开美国的人,建议继续留在美国。对于身处美国境外的个人,随着商业活动逐步恢复正常,他们有几条途径可以前往美国。总体而言,企业应与移民律师密切合作,仔细评估每个案例,以确定最佳前进路线,并权衡在美国境内或通过与美国驻外领事馆合作进行旅行或申请移民福利的利弊。
长期障碍——移民政策/法规
企业继续面临一些并非由新冠疫情引发的移民挑战,这些挑战很可能在疫情结束后依然存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问题亟待解决:即对每个国家及每种优先类别允许发放的移民签证数量设定上限。这一问题涉及企业、白宫和国会,各方均希望加以解决,但出发点各不相同。科技行业希望立即取消这些限制,因为印度和中国移民在该行业中占比过高,且许多人被困在长达 15 年的永久居留权等待名单上。科技公司主张政府应优先处理积压时间最长的案件。
但如果这样做,制造业界的许多人会认为此举不公,因为欧洲和南美工人将实质上与印度和中国工人在等待名单上互换位置。依赖欧洲和南美工人的制造商及其他公司会辩称,在没有临时措施解决这些工人在永久居留权案件审理期间短期留美问题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不公平。更具体地说,许多印度和中国工人持有 H-1B 签证,通常可在等待绿卡审批期间无限期续签。因此,等待名单并未阻止他们继续在美国工作。
另一方面,许多欧洲工人持有 L 类签证,该类签证最多只能延期五年或七年。E 签证也不是理想选择,因为只有部分国家符合资格,而且即便符合资格,E 签证也不明确允许持有人同时申请永久居留权。最终,例如已在南卡罗来纳州美国制造工厂工作并原本有望在三年内获得绿卡的德国工人,可能突然需要等待十年——并且他们的签证过期后无法继续在美国工作。
这些只是立法者和拜登政府在解决各国移民签证限额和总体签证上限问题时所面临的众多相互竞争的优先事项中的一部分。修改这些限制的道路必须经过国会,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正在起草的相关立法,并向其代表表达自身观点。由于该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国会当前关注的其他优先事项,企业在短期内至中期的人员需求规划方面,继续按照现行体系进行安排可能是相对稳妥的选择。
结论
目前仍存在一套复杂且限制性较强的政策,影响企业在美国招聘或调动员工的能力。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与移民律师合作以确定如何最好地应对这一不断变化的局面,并根据政策变化调整 workforce 策略,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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