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责任转移、具成本效益的替代方案及航运创新电池技术
国际海事组织(IMO)已显著调整其减排目标,转向更为雄心勃勃的愿景,即尽可能在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成员国承诺,到 2030 年,船舶能源中将有 5% 至 10% 来自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的燃料与技术。这些目标的落实将因各国发展分类及海运部门经济影响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尽管修订后的目标彰显了对减排的坚定承诺,但也引发了对替代燃料可用性与可行性的担忧。随着脱碳责任转移至成员国参与者及船东,业界日益意识到,航运业缺乏兼具成本效益的工具与实用解决方案以削减排放。为推动航运部门减排势头,亟需采取协作的多方位策略,优先研发低成本且易于获取的技术。
重新分配负担
责任从 IMO 向各国及船东的转移,引发了关于全球规则在实现减排目标方面有效性的质疑。尽管基于发展水平与航运经济重要性的差异化责任可提供灵活性,但批评者指出,此举偏离了严格的全球规则,给将全球变暖控制在 1.5 摄氏度临界阈值以下带来挑战,同时也拷问了相关参与者在实施强力脱碳措施方面的承诺度与一致性。
改善流体动力学、实施能效措施及降低航速虽能减少燃料消耗,但具备成本效益的替代燃料才是取得实质进展的关键。目前考虑的氨、甲醇和氢气等选项,仍面临可用性、安全实施及碳中和生产等挑战。这些替代品需大幅提升产能,方能成为可行的碳减排方案。液化天然气虽被提议作为过渡方案,但这将使行业继续依赖化石燃料,并要求船东安装排放洗涤系统。
廉价的脱碳工具
电池储能是实现部分减排的潜在途径,具有多重优势。电池系统可用于海上削峰,在所需功率超过单台发动机输出但低于双台发动机总和时启动;亦可提供低速进出港电力,减少船舶接近港口时的换油需求;还能承担酒店负载,从而消除对柴油发电机的依赖。
然而,何种电池最为适宜?锂离子电池虽应用广泛,但在成本、易燃性及毒性方面存在短板。近期滚装船与货轮发生的重大电池火灾事故,正促使船东与保险公司重新评估相关风险,凸显了对更安全、环保且性能优越的替代技术的迫切需求。液流电池等更安全选项因体积庞大、占用货物空间而不适合船舶。幸运的是,初创企业与研究人员正致力于开发兼顾安全性与高能量密度的新型方案。通过投资推动这些替代品的商业化,将加速航运业向净零排放转型,同时缓解对锂离子电池的顾虑。
平衡之道
正如格言所言:“不要让完美成为好的敌人”,这意味着即刻采取有益行动,优于等待永难到来的完美解决方案。鉴于此,航运业应在 2050 年愿景与现实可行方案之间寻求平衡。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虽需宏大目标,但若苦等完美方案,恐致脱碳进程进一步滞后。随着小规模、渐进式变革陆续落地,尽早实施将有助于提前削减排放。
航运业必须调配资源,同步探索替代燃料、先进推进系统及电池储能解决方案,以弥合 2023 年至 2050 年间的差距。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行业可解锁新机遇,为彻底革新脱碳努力的创新技术铺平道路。此类投资不仅有助于达成雄心勃勃的目标,更将在不断演进的清洁能源格局中促进经济增长与竞争力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