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将运营、供应链或其他业务外包到中国一直是常规做法,企业将其视为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的手段。
然而,在中国运营或供应链涉及中国的外国企业正面临成本上升的问题,无论是以合规成本、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的更高会费和关税,还是中国国内商品成本的增加等形式,这些都侵蚀了部分企业的利润空间。近期的供应链短缺和延误,即使在新冠疫情之后依然存在,破坏了原本高效及时的流程,进一步削减了利润。仅中美之间外交局势的变化就为企业带来了不确定性。
自 2023 年以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地位发生变化:美国曾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如今已降至第三位,仅次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和欧盟。中国在家具、纺织和机械行业占美国进口的份额已降至 2015 年以来的最低水平。这一进口下降部分归因于美国企业近期加速供应链回流或本土化,以及来自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和墨西哥等其他国家的进口增加。
事实上,从阿迪达斯、苹果、耐克到三星等大型企业乃至中小企业,都在重新评估其涉及中国的业务和供应链,有的选择彻底脱离中国,有的则采取所谓的“中国+"策略。采用“中国+"策略(例如在其它国家引入更多制造商或供应商)有助于避免对单一来源的依赖,为应对供应链短缺、延误或成本与监管方面的意外变化提供缓冲。无论如何,考虑将业务和供应链(至少是其中一部分)转移至其他地方的企业都应负责任地推进。
如同任何合作关系一样,企业新建立关联的个人和国家应经过适当审查,以确保其提供的方案在实际操作和法律合规方面切实可行。企业应考虑以下因素:
- 行业
对于某些行业,如果在其他国家有充足的替代选项,彻底脱离中国可能是合理的选择;而对于替代资源较少的行业,则可能更适合采取“中国+"策略。例如,电动汽车、锂电池、半导体和稀土行业的一些企业通过加大国内在这些领域的投资,成功实现了运营、制造和生产的完全回流。太阳能面板行业的企业则在孟加拉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国家实现了完全的产能外包。家具和纺织行业的企业则在中国缩减规模的同时,在熟悉中国加工组件的其他地区(如墨西哥和越南)扩展了平行的运营和供应链。
2. 资源
企业在业务中可支配的资金始终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在整合更多参与方的“中国 +1"策略下,某些方面的成本可能会增加,但也可能节省因彻底脱离中国市场而产生的成本。此外,企业需要拥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具备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管理复杂情况以及涉及多方协调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并能够处理库存和运输方面日益增加的责任。
3. 物流
还需要考虑物流问题。采取“中国 +1"策略时,增加更多的供应来源(而非完全替换中国的现有来源)可能会使企业的流程中涉及更多的中转环节和处理方。这就要求企业审视其内部程序以及对客户的义务,并评估增加更多供应源所需的时间是否与这些要求相符。文化差异和节假日(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是否会影响产品的及时生产和交付?
4. 付款
此外,在与任何外国实体合作时,企业应考虑适用的外汇管制措施及付款物流安排。开设境外银行账户和满足“了解你的客户”(KYC)要求可能既繁琐又耗时。企业应确认其银行能否及时向境外实体或司法管辖区发出付款,并从其处接收付款,同时还需确认该境外实体是否为国内关联公司或子公司,以便进行付款操作。
5. 尽职调查
无论是彻底脱离中国市场,还是引入其他参与方,企业都应对所涉及的各方及其所在司法管辖区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如果条件允许,亲自走访和检查各方及其运营情况是更为推荐的做法。例如,一个值得关注的风险点是:某一方虽有实体办公地点,但并无生产制造能力,这可能导致产品原产地被错误分类,从而引发美国关税方面的罚款和处罚。企业至少应确保相关方是由可信且声誉良好的渠道引荐的,或者知晓行业内其他人士对其有认可和合作经验。
企业应对各方及其流程进行审计,并确保其与自身及其他相关方的流程保持一致。这应包括审查各方与其分包商或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安排,以确保任何一方不过度依赖另一方的履约表现。
为符合美国海关法规,向美国出口货物的各方应能为企业提供每批货物提单,以证明货物的流转情况;提供发票及付款凭证(如适用),用于证明货物各组成部分的来源;并提供出口商认证,说明货物及其任何组成部分的原产地。
根据所涉及的国家及货物类型,聘请合格律师审查美国海关法规及其他适用的国内法律(如对某些商品(包括敏感行业 [先进计算与半导体、人工智能、加密技术、地理定位等] 及军用物资)的出口管制规定)以及外国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将有助于确保企业合规,并帮助企业理解由此产生的关税、流程、责任及风险等方面的变化。例如,美国海关会根据某一商品在特定国家的制造或加工程度来确定其“原产国”,而“原产国”的认定将影响适用的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及其他税费。
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产业安全局(BIS)维护着受管控、禁令及其他制裁措施约束的国家、商品、实体和个人名单。这些名单(包括综合清单)可在官方政策指导页面查阅。银行通常也会标记某些实体和个人。在考虑引入新的或额外的合作方,尤其是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时,企业应核对产业安全局的名单,并咨询其开户银行。
对于正从中国市场转型的企业——或任何考虑开展海外业务的企业——仔细评估替代方案并与具有良好业绩记录、可靠地点的合作方建立联系是非常有益的。此类决策应在全面评估并涵盖货物落地成本(包括关税和税费)、相关风险和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并应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简介
查尔斯·鲍德温是北卡罗来纳州律师事务所 Brooks, Pierce, McLendon, Humphrey & Leonard, LLP("Brooks Pierce")的合伙人,穆萨·阿尔尚蒂尔是该所的助理。两人均拥有丰富的协助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的经验。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教育目的,不构成法律、税务或其他专业建议,也不代表 Brooks Pierce 的观点。建议您就任何国际交易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