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15是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是百姓心声的愿望,它体现了执法者的努力,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是节日,对于经营者来讲,它是考验,对于政府来讲,它是行动!
3月11日以来,咸宁市工商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为契机,联合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等媒体,全面开展第二届省、市级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宣传活动,助力诚信咸宁建设,为第三届省、市级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受到广大企业好评。

此次宣传活动,市工商局从已经认定公示的4家湖北省第二届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和16家咸宁市第二届文明诚信示范企业筛选部分企业,参加咸宁电视台《“3.15”我们在行动》特别访谈节目,谈诚信、讲信用,全面宣传诚信企业风采,进一步擦亮企业“名片”。同时,在《咸宁日报》开辟专栏,宣传文明诚信企业事迹、做法,全面展示该市诚信建设情况,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企业“诚信”氛围,从而推动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月14日,襄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襄阳市工商局召开。市人大副主任艾文金,市政府副市长张启波,市政协副主席陈洪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消委顾问曹欣,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消委顾问郭毅出席大会。消费者代表及有关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大型经营服务单位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大会。大会由市消委会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胡启敏主持。
会上,市人大副主任艾文金、市政协副主席陈洪基为“襄阳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授旗。志愿者服务队表示,从自身做起,做文明理性的消费者;从现在做起,做科学消费的传播者;从点滴做起,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践行者。大会解读了中消协2016年年主题,发布了《2015年襄阳市消费投诉十大热点》、《2015年襄阳市十大消费投诉调解案例》、《2015年襄阳市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经营者代表宣读了《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承诺、倡议书》。
张启波副市长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过去的五年是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健康开展的五年。他要求,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来组织,来推进。一是正确处理共享发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二是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正确处理权益保护与纠纷化解的关系,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郭毅局长就消费维权工作发表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服务大局,顺应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常态。充分认识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二是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确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理念,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依法维权、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社会共治五大理念。三是找准定位,保持定力,创新消费维权学习机制,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新水平。

3月14日,孝感市工商局、市消委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副主任戴永红、市政府副市长史芳斌、市政协副主席钱波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小冰参加启动仪式。
史芳斌在讲话中对市消费者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三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不辱使命,切实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
史芳斌指出,从活动当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商品无假、服务无诈、投诉无忧”为主要内容“三创”活动,紧扣“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努力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打造“放心消费·美丽孝感”。
启动仪式上,经营户代表、孝感市凯达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成利宣传了《“三创”倡议书》,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孝感晚报记者盛为华作了交流发言。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勇主持启动仪式。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推进12315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3月11日上午,黄石市工商局在黄石移动广场营业厅开展“12315维权站开放日”活动。省、市级维权站代表,各城区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基层维权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代表等80余人参加活动。市工商局副局长明国林到场观摩。
移动广场维权站工作人员现场展示了维权站的基本运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并利用12315应急指挥系统和多媒体终端向参观人员演练了“市局12315指挥中心-基层维权站-消费者”三方共同参与、实时视频通话调解消费纠纷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展现了工商部门运用高科技手段与维权站互动配合,高效调处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3月10日下午,林区消委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座谈会。会议由林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俊峰主持,林区消委成员单位农业、旅委、公安、质监、药监、物价、卫生等21家职能部门、企业和消费者代表、林区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共89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林区消委2015年消费维权情况,消委成员单位物价局副局长张敏讲解了“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涵义,林区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长郑联平汇报了2015年消委工作情况,并对2016年消委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纷纷就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艾迎杰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林区消委、工商局在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林区旅游形象等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洞察形势,抢抓机遇。林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拉动作用,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为神农架确立了“建设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定位,今年国家将神农架列入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在神农架发展全域旅游方面,消费是神农架旅游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林区消委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抢抓全域旅游发展机遇,顺势而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积极构建林区社会共治新机制,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为发挥消费对林区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是牢记使命,履职担当。消委组织是依法成立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拉动经济增长、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消委要牢记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准确把握消委组织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消委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思考,更加紧密地把消委工作融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举措。要以“为发展勇于担当、为履职勤于担责、为消费者乐于担难、为事业敢于担险”的积极姿态,充分履行《消法》赋予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把消费者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消费者权益当作第一考虑,把消费者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心系消费者关切,顺应消费者期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的幸福感;
三是立争先进、争创一流。消费维权关系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市场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福祉,消委工作更要加高标准、高要求,真正让广大消费者有获得感。要树立“打造一流消费环境、建设一流公益组织”的目标,坚定争先进的信心,树立创一流的决心,常规工作抓重点,重点工作找亮点,亮点工作创特色,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自身建设上水平。“旅游+消费”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林区消委要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把消费与神农架旅游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生态消费、绿色消费之路。
艾迎杰副区长最后强调,消委组织性质特殊,作用重要,工作面广线长。工商部门是消委组织的主管部门、会长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消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帮助消委组织解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消委经费保障已经写入新《消法》,要争取财政的支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消委改革发展、履职作为提供必要保障。
3月14日,鄂州市消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在鄂州市武汉东广场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纪念活动,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开展咨询服务。市人大副主任陈少杰、副市长汪继明、市政协副主席刘醒宇出席活动,活动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邵卫星主持。活动表彰了“消费维权先进单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宣读了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倡议书,倡议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努力用3-5年时间,把鄂州打造成“放心消费城市”。
副市长汪继明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首次把“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写入中央文件。新常态下,推进消费转型升级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期的战略任务,这为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放心消费城市,这既是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更是全市人民的期盼。希望各级政府继续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环境,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与信心;各级消费维权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各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技术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要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社会要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形成重视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呵护消费者、适应消费者的共识,努力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活动现场设立了工商、物价、质检、食药、工会、妇联等部门消费者投诉咨询台,对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各部门是有问必答,有诉必接,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123件。
来源: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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