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果累累CEO尹学军讲述《提升湖北农业价值》

10个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分别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江汉大学大学生创业学院。
“我真切感受到创业学院的学生是有激情、勇于创新的年轻人。”创业导师团导师闫大鹏说,希望今后在具体的指导中,更多跟进学生创业项目,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建议,让他们在创业中少走弯路。
“创业学院提供的咨询、培训、沙龙、实训等服务和资助、贷款、补贴,对创业大学生来说是雪中送炭,从智力和财力两方面为大学生提供帮助。”中国地质大学研三学生朱濛2年前创办了武汉地大南望晶生珠宝有限公司,获得市人社局给予的15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现在,他带着10多个大学生一起开公司。

“希望通过创业学院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的创业组织模式,加快推动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开展。”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创业学院将通过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论坛、企业走访、创业竞赛、项目研讨、模拟经营、创业经验交流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搭建大学生创业培训交流、基地实训、结对辅导、课题研讨、联系对接、项目推广等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市人社局将每年拿出专项经费开展师资培训活动,为创业学院培养具有国家认证资格证书的创业咨询师3-5名,同时为创业学院所在高校举办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实训等形式的活动不少于5场;
市人社局将每年拿出100万举办“高创之星”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优秀的创业项目落地武汉;创业学院所在高校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在汉创办企业的,除最高获得市人社局给予的2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外,还可优先申请市人社局的免抵押最高额度为20万元小额创业贴息贷款;

推荐创业学院所在高校的毕业生进入武汉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对于符合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补贴,最长补贴6个月;
创业学院所在高校博士毕业生,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且承担创新科研项目的,可申请每月2000元为期三年的博士资助。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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