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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期】2019年数字经济和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奖励补贴申报开始了!

【第1282期】2019年数字经济和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奖励补贴申报开始了! 湖北网商资讯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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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申报武汉市东湖高新区2019年数字经济和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奖励补贴。



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创新创业发展,做好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我们将东湖高新区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业等产业政策,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就业等创业政策,以及“新黄金十条”政策中支持“创业新四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条款,统筹兑现,集中申报。请相关单位认真准备、积极申报,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类别


1、数字经济奖励补贴


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6〕1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科创〔2017〕14号)。


奖补事项:IC设计补贴、宽带资费补贴、云服务补贴、电商奖励、准独角兽房租补贴、人工智能算力平台建设等12项。


2、创新创业奖励补贴


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新经济的政策清单实施导则》(武新管〔2017〕124号)中第四条“鼓励衍生创业、连续创业、跨国创业和大学生创业”条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实施办法》(武新管〔2012〕114号)、《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17〕53号)。


奖补事项:创业“新四军”资助、双创机构投资奖励、大学生创业工位等3项。


3、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奖励补贴


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新经济的政策清单实施导则》(武新管〔2017〕124号)中第二条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奖补事项: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贴和技术合同登记奖励。


支持范围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不诚信行为。


2、符合本次补贴申报各项政策的支持范围,每个具体奖励补贴事项均有具体的支持对象和范围,详见各类《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3、政策补贴时间区间内已享受高新区其它相关政策支持或补贴的事项,不重复支持。


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陆光谷企业协作平台(www.ovcc.org.cn),通过“2019年数字经济和创新创业相关政策补贴”进入申报,认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各类证明材料,上传所需材料仅限PDF格式。


2、申报时间:9月23日-10月21日。请于10月21日(周一)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需经过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评议审查、核查、查重、公示等环节,部分类别奖励补贴需经过所在园区办推荐。


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可以同时申报各类奖励补贴,需符合各类别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2、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奖励补贴资金并取消3年奖励补贴申请资格。


3、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一式一份,胶装,数字经济专项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中心1号楼2楼D29窗口)。


联系人及方式


数字经济奖励补贴:秦海波67880359/李猷67880681

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王进/余溪67880553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奖励补贴:李春龙67880552/曾梅67880305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7880722/67880723


数字经济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摘录)


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奖补


1、新增人员培训补贴


条款内容:[第二条]给予企业新增人员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0人次(“新增人员”是指以企业近3年社保在册员工数最高值为基数,超过该基数部分的人员。2018年期间新设立的企业原则上不能算有新增人员,“新增人员”都视同参加人员培训)。

提交材料:企业社保在册人员证明材料(2017年12月,2018年12月两个时间点的社保人数证明)。


2、学生工程实践补贴


条款内容:[第二条]鼓励高校院所、职业学校组织在校生参与企业工程实践,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在校生参与企业工程实践,应由企业与学校签订实践协议,明确工程项目、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及接收学生的专业、人数等情况。接收实践学生学历为本科生及以下的,给予每学生500元/月补贴;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每学生1000元/月补贴。单个企业接收学生人数不高于企业员工总数的10%,实习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提交材料:企业与学校(学院)、实习生签订的三方协议,企业支付给实习生实习工资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员工总数以2018年12月社保在册人数为准)


3、资质认定奖励


条款内容:

(一)对新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系统集成资质1、2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对新通过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ITSS)、个人信息保护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四)对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分别给予3000元/件、500元/件奖励。

提交材料:企业持有的相关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费用支付凭证。(企业本次专项政策补贴申报如仅申请软件著作权补贴,件数需在5件及以上。


4、IC设计企业补贴


条款内容:[第五条]对IC设计企业参加多项目晶圆(MPW)项目,最高给予MPW直接费用8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IC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最高给予MASK直接费用4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150万元。对IC设计企业购买商业IP开展高端芯片设计,给予购买IP复用费用3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IC设计平台进行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进行集成电路测试与分析,给予实际费用5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细则:

(一)采用180nm以上工艺,给予MPW直接费用40%、MASK直接费用20%补贴。

(二)采用180nm及以下工艺,给予MPW直接费用45%、MASK直接费用30%补贴。

(三)对企业在本地代工厂采用90nm及以下工艺,给予MPW直接费用50%、MASK直接费用40%补贴。

(四)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申请首件 MPW补贴,直接费用补贴比例在以上(一)至(三)基础上提高30%。

提交材料:以上项目的协议及实际支出费用凭证(直接费用是指企业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不包括其他间接费用)。


5、贷款贴息


条款内容:[第七条]对获得项目合同及业务定单抵押贷款、知识产权及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贷款的企业,按照贷款利息的25%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用途应为企业发展主营业务需要)。

提交材料: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利息结算清单和利息支付原始凭证。


6、入驻武汉软件新城企业房租及运营补贴


条款内容:[第十条]对入驻武汉软件新城的企业,按照最高每月30元/平方米且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降低入驻企业运营成本,对企业通勤车给予50%租赁费用补贴,及对员工宿舍给予每间2000元/年租赁补贴,单个企业年运营成本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房租补贴(按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放宽适用标准,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人数以企业提供社保在册人数为准,已补贴三年企业不再支持)

提交材料:签订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提供业主出具的正规房租发票,2018年12月在册社保人数证明。

(2)通勤车补贴

提交材料:与服务方签订的通勤车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双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具体日期),提供服务方出具的正规发票。

(3)员工宿舍补贴

提交材料: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双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具体日期),提供业主出具的正规房租发票。


互联网+企业产业奖补


1、 宽带资费补贴


条款内容:鼓励企业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和云计算应用水平。对自用带宽100M以上“互联网+”重点企业,按实际投入给予年宽带资费30%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条款说明:申请企业未享受高新区同类政策支持,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企业自用带宽100M及以上精品专线光纤(指上下行对称或CN2国际出口,不包含拨号光纤)。

    (2)年宽带费用达到5万及其以上(由于本次政策兑现周期只有5个月,不足一年,5个月宽带费用达2.08万元以上即可申报)。

提交材料:服务收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


2、云服务补贴


条款内容:鼓励高新区企业使用数据中心及云计算服务。对使用经认定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企业,按实际费用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条款说明:经认定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阿里、腾讯、京东、苏宁、百度、新浪、华为、浪潮以及各大通信运营商的基础云服务,年服务费在3万元以上(由于本次政策兑现周期只有5个月,不足一年,5个月云服务费用达1.25万元以上即可申报),且未享受东湖高新区同类政策支持。

提交材料:服务收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云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


3、电子商务奖励


条款内容: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对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1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电商企业(由于本次政策兑现周期只有5个月,不足一年,5个月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416.7万元、4166.7万元、4.17亿元、21.25亿元即可申报),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条款说明:“年线上交易额”是指2018年线上纳税销售和服务收入总额。

提交材料:线上纳税销售和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自建电商平台ICP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或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相关证明材料。


4、准“独角兽”房租奖励


条款内容:对上一轮融资达5000万元且估值达5亿元,在高新区新设(迁入)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以及区内本土企业,连续3年对其自用办公场所租金进行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

条款说明:“上一轮融资达5000万元且估值达5亿元”是指“企业在上一轮融资时的估值和融资金额应该分别不能低于5亿元和5000万元”。企业申报办公场所租金补贴时,在册员工人数应不低于20人,人均面积最高不超过25平方米。

提交材料:(1)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2)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投资真实性的材料(如审计报告、法律文书等);(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实际缴纳房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5)公司在册人员花名册(已交纳社保满2个月的员工)(加盖公章)。


人工智能产业企业补贴


1、人工智能算力平台建设补贴。


条款内容: 对企业在东湖高新区投资建设的人工智能计算能力平台,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条款说明:申请企业未享受高新区同类政策支持,且满足以下条件:

(1)算力平台必须是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算力平台总投资额100万以上;

(3)算力平台设备采用以GPU、FPGA、ASIC、NPU、TPU为主的芯片,平台为适合进行海量数据训练的神经网络计算机集群。

提交材料:

(1)算力平台企业内立项建设方案及验收报告(盖公章);

(2)算力平台建设经费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提供相应的芯片、设备购入合同发票。审计机构备选库见附件1.3);

(3)平台运营情况说明。


2、企业电费支出补贴


条款内容:对企业年用电费用超过30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的5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条款说明:申请企业未享受高新区同类政策支持,且单个企业年用电支出超过30万元(本年度兑现周期不足一年,按5/12的比例进行折算,即年度用电费用超过12.5万元)即可申报。

提交材料:

(1)企业在电力公司的开户证明(盖公章);

(2)电费支出缴费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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