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测评快速兴起,测评类经营主体通过开展测试、对比分析数据、引用专业检测结果或者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发布测试过程与评价结果,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但一些网络测评存在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等问题,不仅影响消费者信任度和购物体验,也扰乱市场环境。
《规范》明确,从事网络测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
针对名为测评实为商业广告的“商单测评”,新规明确: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
汽车、电子产品、家电产品等商品的功能和性能如何,是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重点关注的“指标”之一。新规明确: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
对食品开展检验检测的,测试方应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使用非标方法,不得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
此外,新规还明确,网络测评不得采取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也就是说不能故意采取不同标准来拉踩诋毁。所测评的产品也不能是厂家送测的“优化版本”,而必须是消费者能在市面上买到的正常版本,杜绝针对性优化。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测评活动要对照《规范》要求,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第三方合法权益,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下一步,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络测评活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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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网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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