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而论,2000多年前,《礼记·礼运》篇所提出的“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就有了公益的理念,关注范围扩大到自己亲人以外,也就是开始有社会责任的概念。这几句话是孔子提出努力要达到的目标,同时意识到那是难以实现的“大同”理想,因此紧接着提出“小康”的近期目标。
160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济贫法》(Poor Relief Act),与此同时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英格兰慈善用途法规》(The English Statute of Charitable Uses)。通常把二者统称为《伊丽莎白法规》。这是带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也是社会生产力发达的产物。16世纪,英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都发生了激烈的变化和振荡。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没收了大量寺院土地,其中包括慈善医院和其他设施,新的城乡中产阶级的兴起,教派之间以及王室与教会之间的争执等,都使原来的慈善体系难以为继。而随着工业的发展,贫富差距扩大,济贫工作所需的规模也急剧增长。《伊丽莎白法规》把政府的作用和民间的力量集合起来,然后半强迫半自愿地通过教会去做。其运行方式是,以教区为单位,凡是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上的家庭,每年都捐一些钱给本区的教堂,由教会分发给本区的穷人。由大家选举当地有威望,信誉好的绅士与教会共同管理这些钱。如果发生问题,最终裁决权在首相。《伊丽莎白法规》是官民结合、通过法律手段的慈善事业,在多方面都有开创性,对后世的公益事业起了很重要的示范作用。实际上开创了调节税收、慈善事业世俗化、援助对象社会化以及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等,因此在公益事业史上被认为是现代公益事业的先声。
17世纪中期也正是英国人向美国大规模移民之时,这一新兴的慈善事业也就随着殖民者传到了新大陆。但是一旦到了美国,在新的条件下就有自己的创新,并非照搬英国的模式。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美国的捐献并非强制性的,政府的作用远小于英国。从“五月花”号的清教徒领袖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1588-1649),到创建宾夕法尼亚州的英国贵格教徒威廉·宾(William Penn, 1644-1718),到慈善理论家兼实践家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1663-1728),到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790),无不有自己的公益思想,并做出开创性的贡献。在美国立国以前,公益慈善事业的传统和模式就已基本形成,而且与社会改良和种族平等相联系。从基督教的悲天悯人出发,私人零星的慈善活动逐步发展到集体的公益事业,再发展到社会改良,然后到解放黑奴,是一条合乎逻辑的轨迹。
(1)财富的积累加快,出现一些暴发的大财团,其财富的体量特别大,与前工业社会不可同日而语。
正式的“基金会”根据美国“基金会中心”给的定义是:“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有资金(通常来自单一的个人、家庭或公司)并自设董事会管理工作规划的组织,其创办的目的是支持或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主要途径是通过对其他非营利机构的赞助。”
各种基金会尽管侧重点各有不同,甚至同一个基金会在不同的会长主持下工作重点也有变化,但是大方向基本一致,在其宗旨中都有“传播知识”、“促进文明”和“造福民众”的内容。既然是某种慈善事业的延伸,社会弱势群体必然是其主要关注点。另外,美国的大基金会大多有世界性,国际工作是一个重要方面。
把教育事业放在第一位,这几乎是基金会存在的共同理由。其思想基础源于现代公益的宗旨是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就不可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在义务教育制度建立之前,公益基金会义不容辞,填补这一空白。大学、中学、职业教育、黑人教育、专项研究、教师待遇、图书馆以及对校舍、教学设施,对教育改革的研究等无不得到其关注。提高与普及并举,或轮流突出,视不同时期的需要而定。
基于同样的宗旨,要参与平等竞争,需要健康的体魄,穷人看不起病,就被剥夺了平等竞争的条件,所以医疗卫生这是另一项普遍的重点。这方面最突出的先驱当属洛克菲勒基金会。因为老约翰·D.洛克菲勒以及他的最主要的顾问弗雷德里克·盖茨都深信健康是人的基本诉求。基金会创立之前,洛氏的重要捐助是1901年成立的“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其资助的研究成果累累,包括青霉素的发明。当然它也重视教育。在中国的一大杰作:协和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把教育和医疗结合起来,其对中国现代医学和医疗事业的贡献和长远意义是众所周知的,不必赘言。
各基金会支持的研究,一般说来都带有开创性。20世纪初美国社会科学开始发展,并在进步主义改革中起重要作用。洛克菲勒基金会的关注点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代表着这一觉醒。最初它的重点是与医疗卫生相关的科研,以及农业和其他自然科学。例如中国的金陵大学农学院就是在洛氏资助下创办的。到20世纪20年代末经济大萧条,以及接踵而来的德国纳粹上台和欧洲战云密布,一些社会先驱见证了在生产力突飞猛进中的经济崩溃和与巨大财富并存的广大群众的极端贫困,意识到自然科学发展不但不一定造福人类而且可能成为灾祸,大声疾呼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超过人类控制自己的能力的危险性。洛氏基金会的负责人是其中之一。基于这一共识,基金会调整了业务重点,一致决策以社会科学为新的突破口,一马当先资助或创办了许多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国内外大学有关科系、项目和个人。“思想库”一词也是从那时兴起,例如布鲁金斯学会就是洛氏基金会最早资助成立的思想库。中国的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于1928年成立不久就成为洛氏在亚洲资助的重点,因此得到较大的发展,在与实际相联系的研究课题上做出成绩。
在美国,提到机会平等和社会改良,总是与种族问题分不开,所以,各基金会的社会工作大多与黑人和民权问题有关。在最早的废奴运动、南北战争之后对“解放了的”黑人安置善后工作中,慈善机构都起了历史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黑人教育工作。这正好与当时的慈善事业聚焦教育联系起来。
大基金会另一个共同点是它们的活动的国际性。这与美国精英的“以天下为己任”的性格分不开。在全世界范围,20世纪是多事之秋,基金会面对的前半期是两场世界大战,后半期是冷战和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因此在成立之初的长远计划和理想常为应急的需要所改变。但是其改良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原则不变,例如一战后在欧洲的大规模救济饥荒和在法国与流行的结核病做斗争的项目,两次世界大战中出巨资抢救、保护和修复欧洲的珍贵文物、绘画、书籍、手稿、建筑等工作,以及预先保护大批人才免遭希特勒魔爪之害等。比较突出的还是洛克菲勒基金会。早在二战爆发前几年,德国出现法西斯化的苗头时,洛氏就专门立项,拨出大量资金,帮助欧洲杰出的科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逃脱希特勒的虎口并给予适当安置,使他们得以继续其研究工作。在战争临近结束时,洛氏又设专项帮助培养战后各科教、文化领域的领先人才。包括爱因斯坦等数以百计的杰出人才都是受惠者,对全世界的科学发展有重大意义,当然得益最大的还是美国。
大基金会的组织与企业有相似之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或称理事会),只是其成员不是出资者,而是一些有社会威望的人物,最初是由捐赠人聘请的,以后自行选举。建立之初,其工作方针当然体现捐赠者的意图,有些家族第二代还有一定影响,但是历史悠久的独立基金会与家族都已脱离关系,而且资金来源逐渐分散。董事会的权力是通过大政方针和任免会长。不过除了特殊的危机时期,一般说来实际起作用的是其会长,略相当于企业的CEO。像洛克菲勒、福特等著名基金会的发展历史中都得力于几位目光远大、有理想、有魄力的会长,他们任职时间较长,把自己的整套思想贯彻于基金会的工作中,使基金会带有自己的印记。其思想偏好各有特色,所以基金会的工作重点往往随这些会长的任期而变化。逐步形成一批“基金会精英”,他们也代表美国精英的自由主义思想。其中的佼佼者以极大的热忱献身这一事业,把它作为实现自己理想的天地。他们受董事会的委托,掌握着不属于他们的巨大财富的支配权。诸如洛克菲勒等基金会有些会长的年度工作报告,从世界大势谈到人类面临的主要问题,再谈到基金会的工作规划,直追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甚至还要高瞻远瞩,因为他们着眼的不是美国的国家利益,而是全社会、全人类。所以,作为一个社会的第三部门,其意义和作用远远超过一般人们心目中的“慈善”。
美国经过多年几轮的讨论,对公益基金会的法律日益完备,国税法的501C3已是业内尽人皆知,对于这类组织的活动范围规定很具体。如果违规进行经营活动,就取消免税资质。另外,不能进行直接的政治活动,例如资助竞选,或向国会进行游说。但是基金会资助的研究项目,发表的成果有利于某一党派的主张,不算政治活动。
(1)不限于非营利,用市场机制运行,营利和非营利可以混合,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公益组织可以用商业模式自己造血,最终达到自负盈亏,不完全依赖捐赠。不过也不是一概取消无偿捐赠,相反,至少在开始阶段,无偿的公益捐赠还是不可少的。有的机构实际上就是企业,不过其最终目标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其本身所确定的社会目标。此类企业称“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
广义而言,凡是企业都会产生社会效益,除了少数非法经营者外,一般都满足公众需求,从而有益于社会。那么“社会企业”与普通企业不同之处何在?在于它的终极目标不是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而是必须确定的社会目标(例如扶贫、教育、环保等),而且要非常具体,可以衡量、查证,并规定为达此目标采取的手段。每年CEO向股东大会报告业绩时,先报告社会目标达到的成果,然后再谈利润与亏损。凡为此企业投资的股东,事先明白不是为赚钱而投资,但也不同于无偿捐赠,还是期待企业长远能够盈利。到目前为止,政府并无给社会企业免税的政策,投资者完全发自自愿。另外,它可以接受非营利的基金会的捐赠,这部分捐赠可以作为基金会的项目拨款享受免税。这是与一般企业不同之处。
美国现代基金会的出现和发展与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基本上是同步的,所以改良主义是它与生俱来的特点,社会改良成为它的天职。卡内基基金会的一位负责人说,基金会就应该预见到社会变化所引起的压力,及时帮助主要的机构适应这种变化,为此,需要走在时代前面。对于何种具体途径更有效,有许多不同看法和做法,但思路大同小异。卡内基的经典名著《财富的福音》对这一思想有全面的阐述。直到20世纪末的比尔·盖茨还奉为圭臬。
最初创立这一事物的人是有理念的。但后来不见得所有捐钱者都出于自觉的慈善之心,也不见得都是道德高尚之人。现在美国每年做公益的善款,70%左右来自普通人,30%左右来自富豪或企业。凡解决了温饱的人差不多每年都会做一些捐赠,或者贡献一些自愿的服务,这已经成为一种风气。而且处理余钱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成立一家基金会,法律手续非常简便。
信息时代新公益的主导思想和内在动力与前工业时代是一脉相承的。其倡导者还是社会精英,即所谓成功人士。从卡内基到比尔·盖茨到当前的新公益倡导者们,一方面有自觉或不自觉的基督教传统,另一方面都有从启蒙运动以来的人生而平等的信念。越到后来,后者的分量越重。例如盖茨夫妇在非洲锲而不舍地致力于消灭传染病的工作,其动力就是认为非洲儿童与美国儿童有同样的生存权。方今有一些新公益人士的讲话中谈到他们做这个工作没有什么理由,就是“欲罢不能”,可与本文前面提到的18世纪的马瑟的话相呼应。
通常认为既得利益者是改革的阻力,美国那些顶级既得利益者推动改革的动力何在?首先要分清既得利益者是靠什么获得目前的地位的?如果是靠超经济的特权、以暴力维持的公权力,那么他们利在维持保证他们的特权的那个制度,他人不得染指。而如果是靠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上去的,那么这个机制出了毛病,市场萎缩,难以为继,他们的既得利益也难以维持。工业化与后工业化社会都是市场经济,通过这一机制获得成功者,其利自然在于维持这一机制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