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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中国家庭教育与家庭教育信托(二)

【财富管理】中国家庭教育与家庭教育信托(二) 四葉草财富管理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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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老病死”可以概括人的一生,一个家庭的“一生”也经历着“家庭结合”“子女出生”“抚养子女”“养老送终”等几个
生老病死”可以概括人的一生,一个家庭的“一生”也经历着“家庭结合”“子女出生”“抚养子女”“养老送终”等几个重要阶段。在这些重要阶段中,子女教育支出又无疑是重中之重。我们将着重讨论中国家庭教育的现状与特征、教育支出现状以及家庭教育信托的创新型思路。
三、家庭教育信托的优点
对于许多家庭而言,为子女提前规划教育费用只是第一步,当子女成年以后,他们还会考虑如何将辛苦积累的财富传承给下一代。
事实上,财富传承并不只是将有形资产传承给下一代,更多的是要将老一辈对财富创造和积累的理解以及人生观、价值观传承给下一代。在许多时候,如果只是将有形资产交给下一代,而不提前进行有关财富管理理念的教育,那么很可能会害了下一代。
很多案例表明,继承者不具备打理财产的能力时,过多的资产将会使继承者出现过度消费或盲目投资的情况,而在真正需要运用资金时就会捉襟见肘。因此,能够将财富更好地按照继承者各阶段的需求递延提供,会是更好的方式;应当从小培养子女形成独立的人格、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即让下一代从小就不依赖家庭,尽早养成独立的生存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拜金、不懒惰,有社会使命感;同时找到自己的兴趣,并在学习、工作的路上一步步前进。作为高净值人士的企业家若是不愿意再让下一代成为辛苦劳作的企业经营者,仅盼望其能立足于社会,但在坐拥巨额财富的条件下,如果没有一点企业家精神,那么其财富增值必将不能顺应社会发展,终将坐吃山空,从而出现富不过三代的局面。财商是近些年新出现的名词,和情商、智商一样,财商的培养也要从儿童时期开始,贯穿继承人的一生,这样才能使其具备足够的金融财务知识,打理和继承财富。
家庭教育信托不仅包括教育支出的提前规划,还利用了信托制度的优越性,向后代传递正确的财富价值观。总的来说,设立家庭教育信托有诸多好处。
1.家庭教育信托能鼓励后代努力奋斗
为何说设立家庭教育信托可以鼓励孩子努力奋斗,这是因为家长在设立教育信托时,可以给孩子指定一定的完成目标,假如孩子未能完成预定目标则不能取得相应的费用给付,这样就能给孩子一定的激励,促使其努力学习、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仅需要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开支,其他的费用则由子女自己设法取得。这种方式能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的习惯,使其形成靠自己辛勤工作实现愿望的价值观念。
2.家庭教育信托能防止后代养成不良嗜好
高净值人群子女,其不缺金钱,受到的外界物质诱惑也更多,但由于年纪小,对外界物质诱惑的抵挡能力不强,过多的金钱在涉世未深的小孩手里只会增大“变质”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往往会挥霍父辈的财产,甚至染上恶习,这对其人生观、价值观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设立家庭教育信托以后,委托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支付孩子的各类费用,保证基本满足孩子学习生活方面的开支,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免去自身的忧虑。
3.家庭教育信托能避免家庭财务危机
根据《信托法》的原理,教育信托一旦生效,信托财产便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以及固有财产,更不是受益人的财产(见图3)。
图3: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终止而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七条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之“信托财产的诉讼保全”部分也规定,“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在信托依法设立后,该信托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固有财产。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财产,以及通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等方式取得的财产,均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权利表现为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并非受益人的责任财产。因此,当事人因其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除符合《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账户为信托账户的,应当立即解除保全措施。对信托公司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的保全,也应当根据前述规则办理。当事人申请对受益人的受益权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信托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当然,最终实现信托的隔离制度优势的前提,必须是信托财产的来源合法以及该笔信托财产不负有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家庭而言,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趁早或者及时将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做好隔离,那么当企业面临破产及债务风险时,企业与家庭很可能会在债务危机中全盘皆输,进而影响到后代的教育与家庭生活。而如果懂得使用家庭教育信托工具,那么其完全可以将家庭财产中计划用于后代教育的部分委托给家庭教育信托,借由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资产隔离,更好地保障后代的教育及成长。
四、家族信托、家庭教育信托案例
《21世纪经济报道》曾对信托有这样的描述:信托,有时候承载的不单是一份财产的增值、保值与分配,更是委托人对受益人的爱与价值观导向,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触动。
2021年,在经历了2次全麻手术、1次胃造瘘手术、33次质子重离子放疗、2个疗程化疗后,翩然(化名)为年仅5岁的女儿设立了一份教育信托,万向信托为受托人。
当年,翩然35岁,癌症三期。也是在设立信托的那周,医生在她的石蜡病理中再次发现肿瘤细胞,第三次手术无可避免。
“我们反复沟通信托方案,尽可能地实现她对女儿未来各个时期的分配安排,尽最大的努力,赶在她手术前完成了签约。”万向信托家族办公室信托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
在监管大力鼓励发展服务信托的当下,信托业也在找寻自身受托服务的定位。如何让信托服务工作逐步走向大众,让信托走入寻常百姓家,这一案例或可借鉴。
翩然在2020年9月被确诊癌症。她是家中独女,国内名校毕业,在世界500强公司工作,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用她自己的话说,在没有确诊前,“满脑子的工作和鸡娃,满眼的数据和计划”。第一次手术前一周,她仅做工作交接就花了整整三天时间
那时,她以为只是一次小小的手术,向公司请了一周的假。结果,之后整整一年,她再也没能回到工作岗位。复查、手术、放疗,生活的重锤让她逐渐放空。
据翩然社交账号上的文章描述,在2021年3月进行放疗前,翩然的丈夫陪她去理发店剪短了头发,长卷发在剪刀起落间倾泻满地,她看着镜子里的假小子,信念瞬间崩塌,泪如雨下。
她对丈夫说:“我不想活了。”
“你怎么知道这是终点,你怎么知道有没有另外一个世界?也许你会变成看不见的灵魂,也许你仍然在我们身边。你想抱抱我,你抱不到;女儿在哭泣,你无法安慰。到时候,你会不会后悔?你会不会羡慕现在的你?”在丈夫的语言中,她再度找回希望。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化疗结束后,翩然开始研究各类金融产品。之后的日子里,她一边复查,一边打了很多金融机构的客服电话,读了几十份合同条款,在反复比对后,锁定了一款家族信托,认为“它可以为女儿的教育和成年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为什么是信托?”对于这位通过客服热线电话联系到她的客户,信托经理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据信托经理回忆,当时翩然给出的说法是:“我希望这笔钱能保障我女儿的成长和教育,以及她成年之后的生活。遗嘱做不到这一点,市面上大多数的教育类保险我也了解过,无法做到我想要的很多定制化的内容,信托是最合适我的选择。”
其实,翩然想要设立信托的钱并不多,远远达不到监管部门设立的家族信托1000万元的门槛要求。
当时她拨打了很多信托公司的电话,但都被告知有1000万元的门槛要求,但万向信托没有以门槛要求直接拒绝,而是愿意先了解情况,这才有了翩然与信托经理的再次联系。
“我那个时候有一种感觉,对她来说,教育信托好像成了她的一根‘救命稻草’。”信托经理向记者透露,该单教育信托的规模约200万元,但报送类型不会选家族信托。除投资范围有区别外,与家族信托的业务相差无几。
2021年,翩然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如此记录:“女儿只有5岁,她说她长大后想当医生,很远大的志向。”
“而我只希望她能用功读书,长大后可以拥有选择的权利。我希望她选择有意义、能带来成就感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这就是翩然设立教育信托的初衷。
设立信托的首要条件便是财产来源合法。信托经理告诉记者,该教育信托的委托人仅为翩然一人,但关键点在于,其丈夫也要签同意函,证明配偶是知情且同意的。如此一来,装进信托里的财产才能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委托人意愿进行分配。即使最后翩然不幸去世,丈夫再婚,这份财产也可以按她的意愿执行下去。
有时候,信托的条款还体现出对人性的考量。该教育信托的第一顺位受益人为翩然的女儿。信托经理解释称,受益人可分不同的层次,即设置第一顺位、第二顺位乃至第三顺位。第一顺位受益人的权利在信托设立之后就立刻生效了,第二顺位的权利生效条件是第一顺位身故,以此类推。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单教育信托中,还加入了一个条款:若受益人身故后还有剩余信托财产,则全部用于慈善公益。
此外,此单教育信托的定制化优势还体现在翩然对女儿不同阶段教育需求的分配安排上。
第一阶段是其18岁读大学之前,考虑到小学、初中、高中时期花费较低,每年分配给课外辅导的报销用于文体娱乐爱好类、教辅类均可,费用需要监护人去申请,体现了翩然想尽可能地让孩子养成不同兴趣的想法。
第二阶段是其深造阶段,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费均给予报销,且受益人拥有亲自向信托申请生活费的权利。
信托经理解释称,其实孩子可能都用不上这些信托资金。但是,翩然给予了孩子一份权利的保障,这相当于不管孩子18岁时家庭境遇如何,至少信托可以支持她完成学业。
第三个阶段是工作阶段,考虑到信托本金有限,且翩然认为孩子还是要靠自己奋斗,所以这一阶段只会给女儿最基本的保障,比如她女儿可以按当时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申领生活费。
“对于这类信托,信托经理需要跟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将委托人的种种想法落实到信托条款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内心深处对于后代的期望。”对此,信托经理还提到了其服务的另一单金额上亿元人民币的家族信托。委托人在该家族信托中设置了很多关于后代事业、荣誉的奖励条款。比如:为鼓励后代从政,但不希望其贪污腐败,便在信托条款中设定,从政的后代职级每上升一级就给予高额奖励;为鼓励后代成为各行各业中的人才,便参照将来当地政府下发的人才管理办法中的人才认定标准,设置高额达标奖励。
在这样不断斟酌与修改的条款中,潜藏着一股可穿越时空的力量。
如今,经历了第三次手术后的翩然正在治疗和康复中,偶尔也会就信托条款中的细节向信托经理寻求更确切的答复与承诺,即便那些答复都是信托法在合同中早已规定的。
“有时候觉得,我做的这单信托真的能帮到委托人,这也是支撑着我们去做这个业务的原因之一。”信托经理坦言:即便在利好家族信托等服务类信托的当下,大家也会有迷茫的时候,特别是行业特别“内卷”的时候,很难让我们这种向着初心出发、想用时间来看到结果的团队有机会发声,有时也会因为周围人对家族信托的认知度低而感到沮丧。
在问及教育信托的受益人变更、信托撤销、投资范围时,信托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称,这个教育信托保留了委托人更改、增减受益人以及提前终止信托的权利,委托人的风险承受类型是稳健型,合同中约定投向低风险资产。
“不管是这个信托还是我们大部分的家族信托项目,一般都不会剥夺委托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因为信托财产来源于委托人,委托人在身故之前确实可能会变更意愿。”信托经理解释道。
万向家族信托办公室负责人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到,这类家庭信托从信托法的角度来讲没有任何法律瑕疵,主要是因为不满足1000万元的门槛不能参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中资管新规对家族信托的豁免,只能按资管新规的要求进行管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希望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信托能承载越来越多的期待。”信托经理向记者感叹道,“哪怕像翩然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也是经过几番研究才摸索着找到了信托这条路,现实中可能还有很多人并不知道有这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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