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至11日,香港廉政公署(ICAC)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展开代号“Fuse”(熔丝)的联合执法,直指资本市场中“配售+做空”的内幕交易与贪污黑链。行动搜查14处地点,拘捕6男2女,涉及两家持牌券商、一家对冲基金及其高管,再次彰显香港对金融犯罪“零容忍”的决心。
🔍 行动全貌:从可疑交易到贪腐黑链
线索与行动:行动源于SFC在调查可疑内幕交易时,发现潜在贪污线索,遂转交ICAC联合跟进。双方根据谅解备忘录,共享情报、联合调查,对涉案地点同步执行搜查令。
涉案主体:被捕8人包括两家持牌券商高管、一家对冲基金高管及一名中间人,显示调查已从“单点违规”深入到“机构+个人+中间人”的协同犯罪。
涉案机构:市场消息指涉案对冲基金为无极资本(Infini Capital Management),而国泰君安国际及中信证券香港子公司亦在行动中被搜查,公司公告称业务正常,属员工个人问题。
⛓️ 犯罪链条:“配售+做空”的利益闭环
案件揭示了“信息优势 → 权钱交易 → 市场操纵 → 利润变现”的完整犯罪链条:
信息源头:涉案券商高管掌握IPO定价、新股配售等高度敏感的“配售机密”。
权钱交易:高管收受对冲基金负责人逾400万港元贿赂,提前泄露机密信息。
隐蔽布局:对冲基金利用信息优势,在配售公告前通过融券卖空和空头股票互换合约建立巨额空头头寸。
获利了结:配售公告作为利空消息导致股价下跌,基金低价平仓,非法获利约3.15亿港元。
🏛️ 制度根基:为何香港敢于“动真格”?
法律威慑: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将内幕交易刑事化,最高可判10年监禁及1000万港元罚款。同时,ICAC对贪污贿赂的独立刑事追诉,形成了“市场滥用+腐败”的双重法律威慑。
协同机制:ICAC与SFC通过谅解备忘录,建立了成熟的个案转介、联合调查和情报交流机制,实现了对“信息泄露—交易执行—资金转移”全链条的无缝打击。
监管进化:针对投行“赶工申报”、人手不足等问题,SFC已收紧保荐人监管,限制高管同时负责的项目数量,从制度上压缩“人少活多、激励扭曲”的套利空间。
📜 历史回响:香港打击金融犯罪的“组合拳”
“熔丝行动”并非孤例,而是香港近年持续高压打击金融犯罪、修补制度漏洞的延续与升级。
1. 陈政华案:前港交所高管的“内幕+贪腐”链条
此案揭示了监管体系内部的腐败风险。前港交所上市科助理副总裁陈政华,利用其掌握的内幕信息,通过姻亲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涉资约430万港元。证监会随后取得全球性临时强制令冻结资产。此案促使监管层将防线前移至上市审核等“上游环节”,强化了对内部人员的利益冲突管理。
2. “唱高散货”集团:社交媒体时代的股价操纵
此类案件是近年香港打击的另一重点。犯罪集团利用社交媒体“唱高”股价后“散货”,手法隐蔽。廉署与证监会曾动用近200名执法人员,搜查约50个处所,拘捕8人,涉案金额约1.91亿港元。这表明,打击范围已从传统“坐庄”扩展到利用新媒体和跨境社群的新型市场操纵。
3. 反洗钱与反诈骗:从“个案侦查”到“网络治理”
香港正从“事后追查”转向“情报驱动、科技赋能、跨境协同”的综合治理模式。例如,警方成立财富情报及调查科(FIIB),利用金融数据分析平台(FDAP)打击洗钱网络;金管局则推动银行间讯息交换平台(FINEST)和反诈骗网络(Frontier+),在2025年的一次行动中冻结约1.57亿港元诈骗资金。“熔丝行动”可视为此治理模式在资本市场的具体应用。
🌐 全球镜鉴:香港模式的六大启示
1. 监管共同体:从“各自为战”到“协同作战”
香港ICAC与SFC的“监管+反腐”一体化模式,为全球提供了范本。各国可借鉴此经验,在金融中心层面建立常设的跨部门(如证券监管、反腐、税务、公安)联合工作组,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犯罪。
2. 穿透式监管:紧盯“信息优势+利益冲突”节点
本案暴露了投行核心岗位(如ECM主管)的巨大风险。全球监管应借鉴香港经验,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强制休假和信息隔离要求,并对“配售+做空”等典型套利模式建立专项监控指标。
3. 科技赋能:用大数据锁定复杂交易
面对“融券卖空+场外互换”的复杂手法,传统人工监控已力不从心。香港正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对交易数据进行关联分析,精准识别异常行为。全球监管应推动建立跨国交易监控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4. 跨境协作:从“被动引渡”到“主动出击”
此案涉及跨境资金与衍生品,天然需要国际协作。香港的经验表明,应以具体案件为抓手,通过签署双边司法协助条约(MLAT)、建立联合调查小组等方式,提升跨境追赃和取证效率,防止“资金外逃+监管套利”。
5. 规则输出:从“规则接受者”到“规则贡献者”
香港在打击“市场滥用+腐败”复合犯罪方面的实践经验,可通过FATF、IOSCO等国际平台,推动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国际指引,为全球监管合作提供“中国方案”与“香港经验”。
6. 市场信任:以“零容忍”巩固金融中心地位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通过“熔丝行动”向全球投资者传递了清晰信号:开放不等于纵容犯罪。这种“违规必查、违法必究”的态度,是巩固其全球金融中心地位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其他开放经济体提供了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