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课程说明:本讲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2条(债权人撤销权)、第17条(强制执行例外)、《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第1079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香港《外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Cap.597)及 CVC v Zhang Lan [2022] SGHC 16、(2019)最高法民终 948号(信托撤销类参考)进行专业复盘。重点回答三个问题:①中国法下《信托法》第12条在何种情形下可击穿信托;②婚变诉讼中配偶如何挑战信托资产;③离岸判决(BVI/香港/新加坡)在中国内地法院被承认与执行的可能性及局限。本文区分法条、判例与专业预判。
免责声明:本文为专业研究与架构复盘,不构成法律、税务或建议。具体方案须结合个案事实并在具备资质律师/税务师指导下进行。
信托不是"绝对隔离",是"相对隔离"
前18讲我们讲了:
成功样本(龙湖、碧桂园、海底捞Pre-IPO);
失败样本(张兰——设立人行为击穿);
设计缺陷(LoW当契约、未Fund、受益不确定)。
现在讲第三种风险来源:法律执行层面——信托形式上有效,但被债权人、配偶、跨境法院从不同角度撬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