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垄断,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一方面,我们知道有「反垄断法」,所以本能的会觉得垄断是坏事,得「反」才行。这背后的逻辑是这样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是竞争,谁做的好谁胜出,你做出的产品好,就卖的多,赚大钱,你的能力强,就拿高工资,高回报。而垄断是阻碍竞争的,所以是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的,所以是不好的,得立法禁止。
另一方面,你也许知道硅谷投资人彼得▪蒂尔,他在自己的畅销书《从0到1》中,说不要进入充分竞争的行业,那样只能从1做到1.1或1.2,而要想办法做出一些别人没有的产品,即从0到1,这样你就能在该领域获得垄断地位,拥有定价权,从而获得高额回报。比如脸书出现之前虽然也有其它社交平台,但是它是第一家基于真实身份的熟人社交平台,这个是之前没有的,是从0到1 ,所以脸书获得了垄断地位,拥有了这个领域的定价权。
那么垄断到底是好的还是坏的?垄断真的是阻碍竞争的吗?我们真的需要反垄断吗?

❖ 特权型的垄断是坏的 ❖
有一种垄断确定无疑是坏的,这就是特权型的垄断。比如我们国家从前的邮局,因为政策的原因,没有任何的其它快递公司与之竞争, 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因为没有没有竞争,所以不担心客源,也没有动力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结果就是服务差、价格贵。
同样的,在民主国家,大企业可以利用手里的资源游说,让国家设立各种各样的规范和规定,从而阻止外来者进入该行业,从而形成垄断。这在本质上也是打击竞争,最终受损失的是消费者。
❖ 竞争下的垄断是暂时的 ❖
除了上面提到的特权型垄断,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即使存在垄断,也只会是暂时的。而这种动态的变化通常伴随着新的商业模式和新型技术的出现。
比如微软在桌面操作系统领域是垄断的,但是当手机移动平台出现之后,这种垄断就被谷歌和苹果打破了。比如移动和联通在电话和短信方面是垄断的,但是随着大家转移到微信平台,这种垄断也被打破了。再比如,如果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算是垄断,但是随着京东、盒马生鲜等网上超市的兴起,他们的垄断也同样被打破了。
❖ 倾销策略 ❖
倾销,也称为掠夺性定价,是指故意把价格定得过低,从而把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都抢过来,获得垄断地位,之后就可以故意提高价格,从而获得暴利。所以作为反垄断的一部分,看到有企业倾销,就要立刻制止和惩罚。
但是这个逻辑真的成立吗?我们看一下互联网约车行业就知道了。当初滴滴和快滴的价格战,从定义上来说,就是「掠夺性定价」,就是「倾销」。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出租车司机都享受到了补贴,得到了好处。最后两家公司合并,价格战停止,打车的价格的确上升了,但是那只是价格回到了合理的范围,并不是暴利的价格。另一方面,合并后的滴滴出行的确获得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但是其他公司还是存在,比如神州等。另外,滴滴出行也没有办法完全阻止其他的公司进入该领域,比如后来美团就又杀入网约车行业,重新燃起了价格战。
事实上,倾销通常被国家之间用作贸易保护的借口。当初日本的产品经常在欧美市场被告倾销,现在中国的产品也享受到了同样的待遇,其实是因为当初的日本和现在的中国生产效率提高,成本下降,欧美无法与之竞争,但又想保护国内的相关产业,所以通过反倾销来实现贸易保护。
❖ 相关市场无从定义 ❖
通常,反垄断法对垄断是这样定义的,即在相关市场里面,一个企业处于市场支配定义。但是相关市场其实是很难定义的,因为一个商品的替代品其实有无限种可能。
比如当年360和QQ之间的大战,奇虎状告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即垄断。那么QQ有究竟没有市场支配地位呢?这个其实取决于这个市场怎么定义。奇虎说QQ所在的市场就是即时通讯软件,需要同时可以传送声音、文字、文件、图片、视频等,而且还必须是中文的。如果这么定义,QQ的确处于支配的地位。但是腾讯的反驳是,只要能够传送声音或者视频、或者文字,那就都是QQ的替代品,就都处于同一个市场。如果这样定义,那么电子邮件、微博、博客、人人网、手机、电话等等这些都算,所以QQ根本算不上处于垄断地位。
❖ 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 ❖
现在世界各国基本都有反垄断法。那么这些反垄断法是应该严格执行,还是审慎执行呢?我们的建议是后者,即宁可错放坏人也不要抓错好人。
如果把一种明明是促进竞争的商业行为判定为垄断,从而禁止,那么对整个商业发展就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并且纠正错误的时间会很长,成本会很高。比如美国最开始是禁止企业设置最低和最高零售价,也禁止分区销售策略,但是经过了整整96年才意识到这种禁止是没有道理的,于是从2007年才开始允许这些商业措施。
相反,如果让破坏竞争的行为逍遥法外,放错了坏人,后果远远没有前者那么严重,因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里面,它也维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别的竞争行为所取代、所修正、说超越。
❖ 结束语 ❖
世界各国普遍都存在反垄断法,所以我们直觉上就觉得垄断是坏的,应该禁止,但是现实情况并不是如此简单。特权型的垄断是坏的,因为没有竞争激励机制,但是自由竞争下的垄断只会是暂时的,低价策略并不能永久保持企业的垄断地位。因为相关市场不好定义,所以一个企业是否垄断很难判断,另外因为错杀好人的危害很大,所以我们说反垄断法的执行应该慎重。
参考《薛兆丰的经济学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