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医疗器械(药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药械临床试验是验证药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科学手段。药械临床试验合同作为规范试验各方职责、权益和义务的重要文件,可有效防范风险并保障试验顺利开展。
在临床研究中,临床试验合同常常因某些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需要反复讨论、修改,耗时冗长,导致合同签署流程长达数月,甚至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无法启动临床试验。
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临床研究管理专业委员会发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和上海贺维斯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牵头的临床研究标准化合同模板研讨会将于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以“线上/线下”形式举办,就临床试验合同条款进行拆解分析,通过系列探讨列举合同中不可协商部分及可协商内容,初步建立临床研究标准化合同模板。
研讨会时间: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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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同仁醫院临床试验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始建于1886年,是一所大型综合三甲医院。以医院综合医疗为主体,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为附属科研机构,形成“一院三所”发展格局,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国际交流五位一体的医疗科研联合体。
医院高度重视临床试验工作,临床试验机构主任由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罗教授担任,机构下设办公室。机构办公室是常设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审查、监督、协调各专业科室的临床试验工作,保证相关工作严格按照GCP要求规范地运行;机构有完善的临床试验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和临床试验设计规范。机构办公室对各专业的临床试验,从试验开始到结束,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临床试验工作科学、规范,推动临床试验工作的不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