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从稳岗支持力度、延免财税、降本减负、融资支持等方面,提出多条政策举措,扶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
稳岗政策,予返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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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 2020 年上半年不裁员、少裁员企业,予返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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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 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0%。
缓缴社保,减免财税
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保的中小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6个月。
企业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损失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当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申报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4
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延期不超3个月。
降槛减负,补助奖励
对承租南宁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按标准给予房租免收、房租减半等补贴;对租用非国有资产经营的标准厂房的中小工业企业,由市工信部门按标准进行租金补助。
对申报 2020 年市级技改资金计划、且在库的生产类制造业技改项目,单个项目申报条件由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元以上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 500 万元以上。
对获得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2020 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等项目支持的企业,给予获支持项目金额 50%,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的配套支持。
为新落地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绿色审批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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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0 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金额,给予全部奖励。
融资支持,贴息增额
对于在2020年2月至6月底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的中小企业,给予企业贷款利息的 50%补贴;医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企业给予2020年度不超200万元的全额贴息。
对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担保代偿损失的30%补偿,补偿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保障信贷余额不下降,提供基准利率的新增信用专项信贷贷款,还款展期或续贷等支持。
提供专项应急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下浮 30%以上。
简化流程,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升融资效率,降低准入标准,酌情增加额度、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园区携手发力,服务企业解困
延工不延爱,服务一直在。
自2020年2月3日起,园区开展线上办公,提供入驻咨询及企业服务。
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工作,关于《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中各项政策补助具体申报要求,各企业可联系园区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咨询热线:
龚经理 1877673864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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