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日无理由退货”自3月被列入法律规定后,终于逐步落实。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出台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办法最快将在10月底前公布。 
1、9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对新《消法》实施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2、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目前来看,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电商平台已经带头整改,网络消费环境逐渐改善。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七日无条件退货”没得商量
近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一份网购体验调查报告。结果显示:七成多网络平台没有明示经营者信息或信息不全,还有部分网站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设置人为障碍。
“新消法对网络购物的有关规定,应该是一大亮点。但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市场各方对《新消法》的规定认识上不是很一致,例如七日无理由退货,各方对商品的完好程度的问题理解不一致。”杨红灿介绍称。
在两个月前,国家工商总局还特地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10家电商企业,而约谈的主要内容就是 “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施情况。约谈后,各大电商需对过去严格的退货标准予以积极修改。
下月发布侵权处罚办法
据杨红灿介绍,新《消法》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列入法律规定后,阿里就启动了七轮调整,重点针对商家后台认证系统、服务系统、消保系统等的底层构架进行了优化。对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改造后已初步实现“一对一”明示,消费者在下单页面可以进行直接辨认。
随后,浙江省工商局也部署了为期半个月的“电商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检查”,在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理解与把握的基础上,将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网上随机抽查和消费投诉回访,检查企业落实法律规定情况。
杨红灿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据记者了解,上述处罚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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