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搏经常收到小伙伴们的提问:寄国际快递时,如果碰上不可抗力,货物损坏或丢失了该怎么办?
今天,小搏就专门为大家科普一期——国际快递运输中遭遇不可抗力,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
PART.01 常规情形:损失通常由寄件人承担
国际快递大多依赖航空运输,普遍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各大快递公司的运输条款也通常以此为依据。
虽然《蒙特利尔公约》并未直接将不可抗力列为绝对免责事由,但其中规定:若承运人能证明自己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避免损失,或根本无法采取此类措施,则可免除赔偿责任。
实际操作中,像国航等航空运输企业,通常在条款中明确将不可抗力列为免责情形。
例如,因地震、海啸导致航班停运,进而造成快件损毁或丢失,承运人一般无需担责,损失由寄件人自行承担。
此外,若国际快递涉及海运等其他运输方式,依据《海牙规则》等国际公约,不可抗力同样属于承运人的免责范围,损失通常也由寄件方承担。
PART.02 特殊情形:依约定或过错方承担责任
01 保价快件的特殊处理
若寄件人为快件办理了保价,部分快递合同规定,即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寄件人仍可依据保价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但这并非行业通例,具体需查看保价条款中是否将不可抗力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
若快递企业的保价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寄件人仍有权主张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02 承运人存在过错时需担责
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运人未履行合理的减损义务,导致损失扩大,则需对扩大的部分承担责任。
例如,台风过后航班已恢复,承运人却无故拖延运输,致使快件中的易腐物品因延误进一步变质,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承运人应负责赔偿。
03 合同另有约定的例外
若寄件人与快递企业在运输合同中,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的强制性规定,则按约定执行。
比如,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共同分担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那就按此约定合理分配责任。
如有国际快递相关问题,欢迎继续留言,小搏会持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