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与非居民签订的掉期合约,如何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 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 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十)项金融衍生产品及雇员认股权、托管业务的填报方法(C01 表、H01 表和 H02 表):
对于与非居民签订的掉期合约,申报主体应将月内收到或支付的掉期合约已实现损益,填报在 C01 表“本月(现金)结算收/付款额(C0112/C0111)”项下;“本月末名义本金金额(C0118)”填报该合约基础资产的价值;“本月末头寸市值(C0116)”填报月末掉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即合约未来掉入和掉出头寸贴现值之间的差额。在掉期合约到期月,如涉及基础项目交割,申报主体应按交割时基础资产的市值,将掉入和掉出的基础项目填报在对应报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