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 2026 年 9 月 16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正式发布命令,基于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肯定性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 L-赖氨酸签发反倾销税令(AD Order)及反补贴税令(CVD Order)。双反关税即日起生效,美国海关将对每批次涉案进口商品同步计征两项税款。
一、税率明细:最高综合税率达 221.76%
反倾销税率
- 列名企业:73.55%(抵消补贴后保证金率 73.37%)
- 其他所有企业统一税率:139.83%(抵消补贴后保证金率 139.65%)
反补贴税率
- 2 家列名企业:82.11%
- 其余全部企业统一税率:48.21%
叠加综合税率
- 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5.48%
- 寿光市金地工贸有限公司:221.76%(最高税率)
- 其他所有企业统一税率:187.86%
二、涉案产品范围与海关编码
本次征税对象为中国产 L-赖氨酸,属动物饲料必需氨基酸,用于饲料蛋白合成,涵盖所有形态赖氨酸(含赖氨酸一盐酸盐)。外贸及货代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判定规则:
- 混合类产品:若赖氨酸与其他原料混合、搅拌或制粒,仅针对其中的赖氨酸成分征税。
- 第三国加工产品:经第三国进行混合、稀释、精炼、固液态转换、包衣等加工的中国产赖氨酸,仍纳入征税范围,无法通过简单转口贸易规避。
- 涉及海关编码(HTSUS):主要编码为 2922.41.0090,同时涉及 2922.41.0010、2922.49.4950、2309.90.7000 及 2309.90.9500。
三、贸易背景:中国占据美国进口市场主导地位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赖氨酸出口国,2024 年全球出口占比约 73%,美国为核心目标市场之一。近年来中国对美出口量持续攀升:
- 2022 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赖氨酸约 2.9 万吨;
- 2023 年:增至 5.6 万吨;
- 2024 年:进一步上涨至 7.9 万吨,货值约 1.057 亿美元,占美国该品类总进口量的 94%。
美国市场占中国赖氨酸总出口量的 6.4%,是中国赖氨酸第三大出口市场(前两大市场为荷兰、泰国)。2024 年国内赖氨酸总出口量约 123 万短吨。正是由于进口量激增,美国本土生产商于 2025 年 5 月提起了本次双反调查。
具体反倾销税率详情如下:
四、行业影响与应对建议
超高双反关税落地后,国内 L-赖氨酸对美出口预计将显著萎缩。对生产企业而言,美国市场通道成本大幅抬升,原有订单面临重新议价、转移或取消风险;对外贸及货代企业而言,出口报关、原产地审核及第三国转口方案均需重新评估合规风险。
从行业层面看,饲料氨基酸等发酵大宗品已成为美国贸易救济调查的重点领域。国内相关企业应加快市场多元化布局,积极开发东南亚、中东等替代市场,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并做好长期的贸易合规预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