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律师建议进口商采取法律行动以保留退税权利
据贸易律师向 Supply Chain Dive 透露,在贸易法院作出裁决后,进口商正被建议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保留其获得潜在退税的权利。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 5 月 7 日作出的裁决认定,唐纳德·特朗普总统非法实施了全球 10% 的临时关税。然而,该裁决仅适用于挑战总统援引《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的三名原告。尽管法院并未阻止特朗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征收关税,但律师指出,进口商有权提起诉讼,寻求类似暂停付款的救济。
Crowell & Moring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亚历山大·沙弗(Alexander Schaefer)解释说,法院实际上是在发出信号,即救济措施仅限于提起诉讼者,这意味着进口商必须提交诉状并请求禁令,才能获得相同的结果。据路透社报道,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表示,政府将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律师们预计政府将要求上诉法院在诉讼期间允许继续征收关税。沙弗评论称,政府肯定会提出此类要求,并且可能获得成功。
Fox Rothschild 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业务组合伙人布里特妮·鲍威尔(Brittney Powell)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应阻止进口商提起诉讼,因为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她指出,最高法院曾驳回总统对《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用于全球关税的适用,这构成了一个有利的先例。鲍威尔注意到,以往使用此类工具征收关税的记录表明其违法性,因此在实体问题上胜诉的可能性很高。
并非所有律师都持相同观点。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律师事务所的国际贸易律师兼合伙人德文·赛克斯(Devin Sikes)强调,提起诉讼有两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因此目前并无紧迫性,尤其是考虑到该裁决可能在上诉中被推翻。赛克斯表示,如果上级法院同意国际贸易法院的结论,可能会遵循类似于针对 IEEPA 关税的退税程序,但这一结果尚需时日。
总统于 2 月份实施的 Section 122 关税依法将于 7 月 24 日到期。预计政府将用 Section 301 关税取而代之,后者旨在应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尽管这些关税具有临时性质,但在关税生效的 150 天期间,将从进口商处收取巨额款项。沙弗观察到,许多进口商正在咨询其律师和报关行,以确定如何保留追索自 2 月中旬以来已缴关税的权利,前提是该裁决在上诉过程中得以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