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 9 月 16 日 20:00 更新货物申报应用。本次更新主要针对报关单商品表体,新增“431-水效标识备案”与"613-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填写校验规则,并同步优化机电类产品“许可证编号”、“货物属性”等字段的填报要求。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6 年 9 月 15 日
一、更新核心内容
此次系统升级重点增加了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和水效标识产品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中“货物属性”和“产品资质”栏目的规范化填报要求。
二、产品分类逻辑
依据产品属性,涉及能效与水效标识的产品分为目录外产品和目录内产品两大类。其中,目录内产品需进一步区分是否符合特殊情况(如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暂时进口等),细分为备案产品与免备案产品。
三、具体填报指南
1. 目录外产品
货物属性:填报"51-能效标识目录外”或"53-水效标识目录外”。
2. 备案产品(目录内且需备案)
货物属性:填报"50-能效标识目录内”或"52-水效标识目录内”;
产品资质 - 许可证类别:填报"613-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431-水效标识备案”;
产品资质 - 许可证编号:填报具体的“能源效率/水效标识产品备案号”。
3. 免备案产品(目录内但符合特殊情况)
货物属性:填报"50-能效标识目录内”或"52-水效标识目录内”;
产品资质 - 许可证类别:填报"613-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431-水效标识备案”;
产品资质 - 许可证编号:填报"613/431 特殊情况”(例如:613 出境维修复进口)。
四、操作图例演示
以下为系统界面操作示意图:




五、相关附件下载
详细操作指南及最新标识样例请参考以下文件:
1. 机电类商品许可证编号录入指南第二版.pdf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2025 年版.pdf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2026 年版.pdf
(本文转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