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7 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出口转内销产品 CCC 认证便利化试点”公开征求意见。该试点计划对部分防爆电气、低压元器件、电线电缆三类共 19 种产品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明确采信 IECEE、IECEx 体系下的国际互认检测报告直接转换为 CCC 认证依据,并配套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此举旨在严守产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大幅降低外贸企业内外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推动内外贸检验认证规则深度衔接。
为加快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帮助外贸企业降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发送电子邮件至 cncaintl@samr.gov.cn 或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1:关于开展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帮助外贸企业降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便利化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结合前期地方需求,确定对部分防爆电气、低压元器件、电线电缆类产品开展出口转内销 CCC 认证相关试点工作。申请认证的外贸企业需在 2 年内拥有对应产品的出口实绩。
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优先开展试点工作。在海关组织的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中发现涉及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海关出口退运调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不纳入试点范围。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属地海关获取并更新相关企业名单。
二、试点内容
试点产品出口转内销申请 CCC 认证时,外贸企业提供的有效国际认证检测报告、产品一致性证明及中文标识,可直接作为 CCC 认证发证依据。CCC 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应委托指定实验室将相关检测报告规范转换为 CCC 认证型式试验报告。
检测报告须由已加入对应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EE(电工产品类)、IECEx(防爆电气类)合格评定互认体系的机构发出。相应检测报告依据的国际标准应与 CCC 认证依据标准的技术要求一致,或经技术评价确认能够满足 CCC 认证依据标准。
三、监管要求
外贸企业申请试点产品出口转内销 CCC 认证时,生产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出口订单及转内销实际情况说明等材料。CCC 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在发放有关 CCC 认证证书后一周内,需将相关情况通报外贸企业所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
同时,CCC 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应通过增加市场买样检测等方式,加强获证产品一致性核查,确保订单内出口转内销产品符合 CCC 认证要求。CCC 认证证书有效期应长于订单内出口转内销产品市场销售周期,超过 5 年的,应按要求换发证书。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获证企业内销情况进行持续监管,避免相关企业采用此方式规避 CCC 认证程序,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试点期限及相关安排
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就试点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在做好宣传引导、对外贸企业开展帮扶的同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控制风险,保障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附:出口转内销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试点产品目录
附件 2:《关于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加快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帮助外贸企业降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形成了《关于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1. 落实决策部署,服务双循环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是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要求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内外贸标准认证改革。在当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与外贸企业出口受阻并存的背景下,通过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试点,有助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服务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
2. 促进内外贸融合,统筹内需扩容
这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统筹内需扩容与扩大消费的重要路径。通过开展试点,外贸企业无需在国内重复进行同类检测,将大幅压缩转内销的认证周期和合规成本,使“出口优质”高效转化为“内销品质”,有效疏解因国内外认证差异导致的商品滞留、成本叠加等堵点。这不仅有利于丰富国内中高端消费供给,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质量,同时也将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深度融合与良性互动。
3. 推进高水平开放,降低制度成本
试点直接采信符合国际互认机制的有效检测报告和认证结果,并规范转换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既维护了 CCC 认证制度的严肃性,又构建起内外认证结果的互认通道。这有助于降低外贸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便利优质产品进入“两个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做好制度铺垫。
二、起草过程
1. 研究起草方案
组织 CCC 认证国际互认技术专家组(TC30)专家综合分析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需求、涉 CCC 认证多双边互认情况,研究起草了《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便利化方案》。在征求重点外贸省份市场监管局需求及建议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了 CCC 认证相关领域产品标准比对分析,提出了试点开展出口转内销产品直接使用境外认证结果作为 CCC 认证发证依据的工作方案,形成《通知》(初稿)。
2. 深入调研座谈
组织专项座谈走访,召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代表集中座谈,并赴上海市、浙江省开展内外贸企业调研,全面了解出口转内销产品 CCC 认证便利化工作的堵点难点。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通知》。
3. 广泛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
2026 年 6 月,发函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以及相关 CCC 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意见建议。2026 年 7 月,发函征求 32 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建议。在充分吸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