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象牙制品案
近日,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对进境航班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海关人员在旅客携带的衣物、水杯、牙签盒及食品包装袋等物品中,查获疑似象牙制品共 16 件,总重约 0.797 千克。经专业鉴定,上述物品确认为现生象象牙制品。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普法:严禁携带濒危物种进出境
海关郑重提醒:现生象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物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贸易、携带、寄递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违者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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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罚没的濒危物种制品通常用于公益展览、科研教学或依法销毁,绝不会流入市场。过往案例中,海关曾查获包括龟甲、暹罗鳄头骨、虎皮等各类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海关再次呼吁广大旅客,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