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带一路”关键枢纽国,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持续放宽外资准入,并推出多项税收优惠与专项扶持政策,覆盖生产制造、能源及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等领域,成为中国企业跨境投资的热门选择。为帮助“走出去”企业深入了解当地税收体系、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规避跨境税务风险,本税收政策问答系统阐述了乌兹别克斯坦重点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措施、特殊规定及实操建议,为企业赴乌投资提供参考。
一、税收体系概况
问题一:乌兹别克斯坦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乌兹别克斯坦现行有效的税法典为2024年5月29日生效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乌兹别克斯坦实行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税收管辖制度,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会税、财产税、土地税、水资源使用税、消费税和地下资源使用税等。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已签署法令,规定在2028年1月1日前维持现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率不变,稳定了企业的税收预期。2026年,乌兹别克斯坦基于“稳基础、调结构、促产业”的目标推出新一轮税收调整方案,基本税率保持不变,精准调控重点品类消费税,对中小微企业及特定行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针对工业行业将出台专属扶持政策。
问题二:乌兹别克斯坦企业涉及主要税种及税率是多少?
答: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15%,电商企业税率为10%,水泥生产企业税率为15%,通信、银行等特殊行业税率为20%。
增值税,标准税率12%,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在境外提供服务等适用零税率。
预提所得税,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使用费20%。如税收协定规定了更低的预提税率,则适用税收协定。
个人所得税,税率12%。
法人财产税,按不动产年均净值计征,标准税率1.5%;未在法定期限内完工的在建工程,适用税率为3%。
社会税,税率12%。
问题三:中国企业在乌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优惠享受上有何区别?
答:中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完成实缴出资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后,可以享受外商投资、行业、区域等税收优惠。
中国企业在乌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属于非居民常设机构,仅就其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所得纳税,一般不能享受以法人资格为前提的外商投资类、区域性及行业性专项税收优惠,具体适用情况应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进行判断。
问题四:乌兹别克斯坦增值税应税范围包括哪些?增值税纳税人是如何判定的?
答: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包括居民法人实体及通过常设机构在乌境内经营的非居民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以及商品和服务的进口。年营业额超过10亿苏姆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必须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新登记企业可根据条件选择适用周转税制度或增值税制度,但一旦超标必须缴纳增值税。
二、重点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五:享受乌兹别克斯坦税收优惠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需同时满足四大条件,方可依法享受优惠:一是主体合规,注册为法人子公司且实际经营地在乌境内;二是资质备案,完成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重大投资项目需取得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和对外贸易部核发的投资项目登记证书;三是经营业务合规,投资领域、经营业务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一致,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业务纳入优惠申报;四是资料完备,留存投资协议、验资报告、进出口单证、员工社保、财务凭证等全套资料,配合税务机关核查。
问题六:中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自由经济区投资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乌兹别克斯坦现有纳沃伊、安格连、塔什干工业特区等多个自由经济区。入驻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税阶梯式减免,生产用设备及原材料进口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可申请延期缴纳,以及外汇自由结算等优惠。
税收优惠期限与投资额挂钩,自生产设施正式投产之日起计算:投资额300万—500万美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税3年;投资额500万—1500万美元,免征上述三税5年;投资额超1500万美元,免征上述三税10年,期满后5年企业所得税可减半征收。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企业可额外申请签订投资协议,享受有效期内税制稳定的政策保障。
问题七:什么是投资协议?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与乌政府签订该协议?
答:投资协议是乌兹别克斯坦针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专项保障政策,投资额超100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项目(涵盖能源、基建、大型制造、矿产深加工等)可与乌政府签订该协议,协议生效后10年内,企业可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享受税收稳定条款,对相关税收政策变化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不会因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税制调整而增加税负,有效规避政策变动风险。该协议需经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生效,企业需承诺按期完成投资、带动当地就业,每年报送经营数据接受监管。
问题八:特殊领域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提纯领域:从事油气勘探的非居民企业及其境外承包商和分包商在勘探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纺织与皮革行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月1日期间,从事服装针织、鞋类生产及皮革制品生产的纳税人,按2%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1%的税率缴纳社会税。
农业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农业生产者种植的农产品(棉花和谷物除外)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温室农场在当期纳税期结束时,其温室经营收入占收入总额不低于60%的,在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月1日期间,按照1%的税率缴纳社会税。
高新技术企业:经乌兹别克斯坦高等教育、科学和创新部认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设立在信息技术创新中心的居民企业,在2028年1月1日前,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社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及部分强制缴款优惠。
中小微企业:针对首次从营业税制度转为增值税制度的企业,给予1年企业所得税免征期,并允许将6个月的会计服务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义务的适用门槛由1000亿苏姆提高至2000亿苏姆,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的日常现金流压力。
三、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税收协定
问题九:乌兹别克斯坦预提所得税国内税率是多少?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税收协定如何避免双重征税?
答:乌兹别克斯坦国内法规定,股息、利息预提税为10%,特许权使用费、租金为20%,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国际运输服务所得为6%。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降低跨境利润汇出税负的核心政策工具,企业只要合规申请即可享受税收优惠:一是利息,协定税率统一为10%,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政府、央行取得的利息完全免税;二是特许权使用费,协定税率从20%降至10%;三是国际运输所得,在乌兹别克斯坦完全免征预提税。
问题十:中国企业享受中乌税收协定优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企业需要提前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交给乌兹别克斯坦支付方,同时提供投资协议、持股证明、受益所有人等资料,在乌兹别克斯坦税务机关备案后,方可直接按协定优惠税率扣缴税款。未开具该证明的,乌兹别克斯坦方将按国内高税率扣缴,未事先办理协定待遇手续的,通常需按国内法税率扣缴税款,后续能否申请退税应根据乌兹别克斯坦相关程序规定确定。企业务必在乌兹别克斯坦相关企业进行利润汇出、利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前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十一:乌兹别克斯坦常设机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税收协定和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在任何连续十二个月期间内存在或者持续超过一百八十三天;以及设立固定经营场所、委托代理人经常性签约的,会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应按照非居民常设机构的规定,就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征管制度与合规要求
问题十二:乌兹别克斯坦转让定价和资本弱化有哪些规定?
答:企业需严格遵守反避税规则,避免税务风险:一是转让定价机制采用独立交易原则,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超50亿苏姆的,必须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包含定价依据、可比企业数据、功能风险分析等资料。定价不合理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并罚款;二是一般情况下,关联方债务与权益资本比例超过3:1的,超出部分对应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企业需合理规划投融资架构,控制债务规模。
问题十三:在乌兹别克斯坦缴纳的税款,回国后能否抵免?
答:可以。中国居民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可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抵免限额内抵免;符合条件的股息所得,还可享受间接抵免。抵免限额按中国税法计算,超出部分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抵免。企业需妥善保管乌兹别克斯坦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等,向国内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五、“走出去”企业实操建议与风险防控
问题十四:中资企业前往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步,前期规划:投资前即根据业务规划和优惠政策设计最优投资架构,确定投资规模、行业,优先选择自由经济区或鼓励类行业,设计持股架构确保持股超25%;第二步,资质办理:完成公司注册、税务登记、海关及外汇备案登记,申请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根据利润汇出、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安排,提前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第三步,优惠申请:向乌税务机关或园区管委会提交优惠申请,报送投资协议、验资报告等资料;第四步,日常合规:按期申报税费,规范留存全套凭证,定期核查优惠资质有效性,充分利用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税收协定降低税负,建立健全合规管理资料档案,包括转让定价资料、税收优惠批复文件等。
问题十五:中资企业前往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常见税务风险及应对措施?
答:中资企业前往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常见风险及建议如下:
一是未办理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无法享受协定优惠,多缴预提税,建议投资前务必办理,或委托专业机构协助。
二是资料不全,无法享受优惠或退税,建议建立跨境资料台账,专人保管财务、进出口、投资资料等。
三是关联交易不合规,触发反避税调查,建议提前建立内部税务审计与转让定价标准化管理制度,并按需准备同期资料文档。
四是优惠期内变更业务,被追缴减免税款,建议优惠期内不随意变更主营业务,如需变更提前报备税务机关。
五是逾期申报或未按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按央行再融资利率的1/300按日计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未及时税务登记,罚款最高可达200万苏姆,建议全面梳理各税种申报及缴税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申报缴纳税款。
问题十六:中国企业前往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建议?
答:一是资质提前申请。投资前完成备案、税收居民证明办理,确保及时享受优惠。
二是政策应享尽享。优先考虑入驻自由经济区,同时申请外商投资规模优惠,充分利用中乌税收协定降低税负,叠加出口外汇收入优惠,享受多重政策红利。
三是留存税务合规档案资料。留存税收优惠批复等合规档案,建立健全转让定价同期资料。
(内容来源:Lexology官方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