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最新规范与操作要求
一、品牌申报核查升级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海关将重点核查出口货物的品牌信息。所有货物无论是否拥有品牌,均须如实申报“无品牌”或具体品牌名称。外港及洋山港区已严格执行该规定,凡申报无品牌但查验发现实际有品牌的货物,一律移交通关科处理。请各客户务必重视并相互转告。
二、化工品单证及包装规范
涉及化工品的出口货物,其外包装必须清晰标注中文品名、英文品名、成分含量及生产厂家信息。严禁使用 A4 纸粘贴标签,上述四项信息缺一不可,否则查验时将直接导致扣货。
三、加班查验作业标准
凡遇加班查验情况,必须执行清箱(全掏)作业,即将集装箱内货物全部卸空,严禁夹带任何物品。目前该规定主要针对外二港区,但鉴于海关内部正统一执法标准,未来将全面推广至外一、外四及外五期等所有外港区域。建议所有客户严格按此标准执行,以避免因违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身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