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4 年第 60 号
【发布日期】2014-09-07
关于终止对俄日韩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2009 年 9 月,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期限为五年。
2014 年 3 月,商务部发布公告明确上述措施将于同年 9 月 7 日到期,并规定国内产业可在到期前申请期终复审。鉴于在规定时限内,国内产业未提出复审申请,且商务部决定不主动发起调查,现公告如下:
自 2014 年 9 月 8 日起,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 年 09 月 0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