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营造公平高效的进出口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将改革范围拓展至河北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 2014 年 9 月 22 日起,石家庄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海关总署 2014 年第 45 号公告即日起适用于石家庄海关关区。
海关总署2014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