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企业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的公告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25 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78 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附件清单
-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 2.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 3.终止企业认证决定书.doc
- 4.规范改进通知书 (1).doc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1).doc
- 6.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doc
- 7.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