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 69 项进出口货物化验方法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监管,协助收发货人、代理人及社会检验机构掌握海关化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176 号),海关总署正式公布 CCLM 1500-0001 等 69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同时,配套发布方法目录及部分税号化验方法索引,以提升查询与使用效率。
执法依据与效力说明
针对同一商品的化验工作,若公告所列方法与其它方法得出的检验结果存在差异,一律以本公告公布的化验方法结果作为海关执法的最终依据。
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海关总署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rar
附件 2:方法目录.doc
附件 3:税号化验方法索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