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2015年第11号(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365外贸
2015-04-13
0
导读:为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进出口环境,海关总署决定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5

为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与物流规律,营造公平高效的进出口环境,海关总署决定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改革实施范围与时间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福建、广西、海南三省(区)内的福州厦门南宁海口四个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海关总署 2014 年第 66 号公告适用范围同步扩展至上述四个海关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 年 4 月 7 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365外贸
356外贸
内容 2578
粉丝 0
365外贸 356外贸
总阅读616
粉丝0
内容2.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