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驻外使领馆车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驻索马里使馆、驻非盟使团(埃塞俄比亚)、驻槟城总领馆(马来西亚)、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马来西亚)、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泰国)、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德国)、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英国)、驻累西腓总领馆(巴西)、驻拉合尔总领馆(巴基斯坦)、驻登巴萨总领馆(印度尼西亚)、驻伊兹密尔总领馆(土耳其)及驻埃尔比勒总领馆(伊拉克)将正式实施车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现公布调整后的《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见附件),原海关总署 2014 年第 30 号公告附件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