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特别货物清单公布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正式实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 229 号发布的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该协定项下《特别货物清单》,并自同日起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特别货物清单》.doc
海关总署
2015 年 12 月 18 日
365外贸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正式实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 229 号发布的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该协定项下《特别货物清单》,并自同日起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特别货物清单》.doc
海关总署
201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