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征收最惠国关税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 12 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纳入该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量已达 5355 吨,超出 2016 年度 5319 吨的触发标准。
鉴于上述情况,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及其他相关事宜,严格遵照海关总署 2008 年第 91 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 年 1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