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重量查核(VGM)规定生效已近三周。针对近期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现梳理马士基航运官方解答如下,以供参考。
一、政策执行与合规要求
1. 中国港口是否强制执行“无 VGM,不得装载”?
是的。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该规定在中国所有港口正式生效。在宁波、天津、南沙等地的海事抽查中,马士基航运集装箱均按要求提交文件,确保货物及时装船。
2. 海事抽查时是否需要提供 VGM 声明文件?
需要。在宁波、天津、南沙三个港口的海事抽查中,客户须提交必要的 VGM 声明文件。据悉,海事局总局计划近期颁布具体的部门抽查流程。
3. 经由中国中转的国际集装箱是否适用该规定?
适用。发货人务必及时对 7 月 1 日后出口并经由中国中转的集装箱提交 VGM 信息,以免导致中转延误。
4. 如何界定不合理的 VGM 申报?
若申报的 VGM 数值低于集装箱皮重,或高于“皮重加有效载荷”之和,均被视为不合理申报,码头将拒绝装载。请客户准确申报,避免因装船延误产生额外费用。
二、申报操作与服务说明
5. 马士基航运是否代办称重服务?
不提供。马士基航运不代客户申请称重服务,也不对称重服务进行定价。
6. 客户自有空箱是否需要申报 VGM?
若订舱和提单上申报的货重在 10 公斤以内(不含 10 公斤),无需向马士基申报 VGM。如因出口报关需要,可将箱皮重填写在货物描述栏中。
7. 提交 VGM 文件是否收费?
目前通过马士基航运官网发送和修改 VGM 信息完全免费。预计今年 9 月起,对手工发送 VGM 信息将收取费用。后续网站升级将支持自动计算皮重、批量提交及优化操作界面等功能。
8. 内陆驳船是否需要提交 VGM?
除港澳驳船(珠西至香港航线)需在装船前提交 VGM 外,其他内陆驳船装船前无需向马士基航运提交。若当地驳船码头有特定要求,请遵照执行。
9. 截止时间后是否接受 VGM 修改申请?
VGM 提交截止时间与重箱进港时间(CY CUTOFF)一致。截止前可免费多次修改;截止后的申请视码头操作情况而定,可能产生额外费用或导致转船。
10. 部分码头是否要求重复提交 VGM?
在天津、大连、宁波海港,港务集团要求 VGM 数据需通过船代或 EDI 中心传输至码头。因此,客户需分别向船代和马士基航运各发送一次。马士基正积极与相关方建立数据直连,以实现单次发送。
三、信息查询渠道
11. 哪里可以获取最新的 VGM 实施政策?
客户可访问马士基航运官网“世界概述”中国页面下的 VGM 专页,查询最新政策、截止时间及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