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进口化妆品备案及记录管理新规
8 月 23 日,质检总局正式发布《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产品安全监管,通过全面掌握收货人动态信息,建立进口化妆品全流程追溯体系,确保在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从而构建有序的营商环境并保障消费安全。
搭建信息化平台简化备案流程
为便利企业操作,质检总局已建立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收货人只需登录互联网进入该平台,即可在线填写基本备案信息、进口记录及销售记录,大幅提升了信息申报的便捷性。
打破地域限制降低物流成本
新规同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明确收货人仅需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基本信息备案,即可自由选择在全国任意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这一举措突破了以往“备案地即到货地”的限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与运营负担。
实现全过程追溯强化主体责任
上述措施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口化妆品正式实现与进口食品同等级别的信息全过程追溯。这不仅有助于压实收货人的主体责任,更能实现与企业监管责任的实时对接,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