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至 2017 年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日正式宣布,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经相关部门同意,原定于今年到期的过渡期将进一步延长至 2017 年底。

针对该消息,多位业内人士向雨果网证实,虽暂未见到正式文件下达,但行业内部一直在积极争取延长过渡期。若消息属实,此举将为跨境进口电商企业争取到宝贵的一年缓冲时间,属重大利好。
政策背景与延期原因
今年 4 月实施的跨境新政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致使从业者及监管部门面临严峻挑战。为此,国务院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批准给予一年的监管过渡期。此次延期旨在更平稳地推进监管模式切换。数据显示,过渡期实施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平稳,有效引导了企业适应规范监管,并推动了地方监管服务的创新,这也是有关部门决定再次延期的核心依据。
核心利好:通关单与许可要求暂缓
新政执行中的最大痛点在于“通关单”要求,即货物入境申报时需提供原产地证、卫生证及销售许可等文件,这曾被视为行业的“死穴”。过渡期延长后,监管将继续沿用试点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