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发布了一批新的商品归类决定。依据我国缔结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决定的翻译与审查工作。为协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准确界定商品归类,现结合中国海关实际,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执行时间与效力说明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若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本归类决定将同步失效。
附件:
- 1. 世界海关组织 2013—2014 年商品归类决定 1.doc
- 2. 世界海关组织 2013—2014 年商品归类决定 2.doc
海关总署
2016 年 12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