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中澳自贸协定项下部分农产品进口数量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海关总署 2015 年第 66 号公告,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共 8 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正式公布 2016 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以及 2017 年度的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详见附件)。
上述两大类农产品在进口时,仍须严格按照海关总署 2015 年第 66 号公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016 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 2017 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 年 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