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覆盖八大类商品,平均税率大幅下调
此次调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及日杂百货等八大类消费品。相关商品平均税率由 17.3% 降至 7.7%,降幅显著。
美妆个护产品税率精准下调
在美容化妆品领域,唇用、眼用、指甲用化妆品及香粉税率降至 5%;其他美容品、化妆品及护肤品税率降至 2%。此外,化妆用粉扑及粉拍税率由 18% 调至 8%;香水、花露水及配套喷雾器同步减税;化妆用类似笔税率由 25% 大幅降至 8%。
母婴与口腔护理产品惠及民生
日常护理方面,洗发剂、烫发剂、定型剂等美发产品,以及牙膏、牙线等口腔清洁用品,税率普遍降至 5%。值得注意的是,婴幼儿奶粉、婴儿尿布及尿裤的进口关税直接降为零,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自 2015 年以来,我国已连续三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累计平均降幅超过 50%,持续释放消费升级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