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新成立企业能否提供电子会计资料应对稽查?
对于成立初期会计资料不全、仅存有电子数据的新进出口企业,在海关稽查时可以提供电子会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八条规定,若企业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与核算,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正式会计资料。
海关预裁定的申请时机及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人可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就以下海关事务申请预裁定:
-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 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原产资格;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含特许权使用费、佣金、运保费、特殊关系等)及估价方法;
-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
中新 AEO 互认带来的通关便利措施
中国与新西兰实施双边海关 AEO 互认后,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环节将相互给予对方 AEO 企业以下便利:
- 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频次;
- 对需查验的货物优先安排查验;
- 指定海关联络员,专门负责沟通解决 AEO 企业通关难题;
- 在国际贸易中断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服务。
汇总征税模式下的税款支付时限
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企业,虽凭总担保放行通关,但仍需按规定时限缴纳税款。依据海关总署相关公告,企业应于每月第 5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税款缴库后,企业担保额度将自动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