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新规
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 235 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现正式公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及《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本公告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列表
- 附件 1: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
- 附件 2: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 年 1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