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文书
2017 年 12 月 20 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 235 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修订。现将该办法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发布,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清单
1. 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 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 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 收入退还书.tif
5. 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 年 1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