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V1.2 版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依据海关总署 2017 年第 56 号公告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V1.2 版》。
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更新主要针对水运、空运的备案、动态及单据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相关技术标准及说明文件包括: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 XML Schema》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 V1.2 制定说明》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说明》
上述资料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执行时间与废止条款
本公告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原《海关总署公告 2013 年第 75 号》同时废止。
附件列表
1.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 XML Schema.zip
2.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 V1.2 制定说明.doc
3.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 年 5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