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
降税范围
此次降税涵盖食品、服装鞋帽、家具用品、日杂百货、文体娱乐、家用电子、日化用品、医药健康等 8 类日用消费品,共涉及 1449 个税目,占《进出口税则》中消费品税目总数的七成。
降税幅度

1449 个消费品税目的平均税率由 15.7% 降至 6.9%,平均降幅达 55.9%。
消费者红利
此次降税商品多为近年来消费者“热购”品类。政策实施后将促进日用消费品进口,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以某品牌箱包(税号 42021290)为例,若进口申报价格为 1000 元:降税前关税税率为 20%,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共计 392 元;降税后关税税率降至 10%,税费总额降至 276 元,单笔成本减少 116 元。
该政策让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实惠,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
海关保障措施
海关将严格落实降税政策,确保民生关怀落到实处:
- 按时完成通关系统参数调整,做好实施准备,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 大力推进归类、估价及原产地预裁定工作,支持企业提前确定涉税要素;
- 持续优化通关服务,提高时效,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
政策意义
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国主动扩大开放、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此举有利于扩大消费品进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同时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