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8〕60 号),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相关资料已上传至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供下载。
企业采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时,须严格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涉及联调测试、系统接入等工作,应遵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16 号及〔2017〕20 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rar
海关总署
2018 年 6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