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原产地区

一、项目类型
选填项。数据类型为 6 位字符型,最大长度 50 位。
二、录入要求
填写入境货物在原产国(地区)内的具体生产区域(如州、省等)。示例:申报原产于美国纽约的樱桃,应录入"840097-美国纽约”。
三、编码规则
参照《世界各国地区名称和一级行政区划代码表》(附表 20)。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原产地区”,录入要求保持不变。具体代码详见相关代码表。
第七十四章 特殊业务标识

一、项目类型
选填项。数据类型为 10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涉及国际赛事、特殊进出军工物资、国际援助物资、国际会议、直通放行、外交礼遇、转关等特殊业务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非上述情况无需勾选。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特殊业务标识”,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七十五章 检验检疫受理机关

一、项目类型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10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提交报关单及随附单据的检验检疫机关。
三、编码规则
参照《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 21)。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项目“报检机关”延续而来,录入要求无变化。
第七十六章 企业资质类别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5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出口货物种类及相关规定,选择填报生产商、进出口商或代理商必须取得的资质类别。若涉及多项资质,须全部填写。具体包括:
- 进口食品及原料: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 进口水产品:除上述两项外,还需填写进口水产品储存冷库备案;
- 进口肉类:需填写进口肉类储存冷库备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以及上述食品类两项备案;
- 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 进口水果:进境水果境外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
- 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
- 饲料及添加剂:饲料进口企业备案、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号及名称(须对应准确);
- 其他情形:涵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申请、指定隔离场使用申请、栽培介质使用单位注册、动物遗传物质进口代理及使用单位备案、国外生产单位注册、粮食加工储存单位注册、境外医疗器械捐赠机构登记、集装箱场站登记、棉花境外供货商登记,以及进出口食品包装相关企业备案。
三、编码规则
参照《企业资质类别代码表》(附表 22)。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企业资质类别编码”,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七十七章 企业资质编号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40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货物种类及要求,填报对应资质类别的注册或备案编号。涉及多项资质的,须全部填写。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企业资质编号”,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七十八章 领证机关

一、项目类型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10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领取证单的检验检疫机关。
三、编码规则
参照《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 21)。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关项目“领证地”延续而来,录入要求无变化。
第七十九章 口岸检验检疫机关

一、项目类型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10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对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机关。
三、编码规则
参照《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 21)。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项目“口岸机构”延续而来,录入要求无变化。
第八十章 B/L 号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选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20 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入境货物的提货单或出库单号码。运输方式为“航空运输”时无需填写。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原名“提/运单号”,现更名为"B/L 号”。原报检“提货单”与原报关“提运单”意义一致,合并后统一称为“提运单号”,此处特指"B/L 号码”,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八十一章 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10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需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填写对应的检验检疫机关;无需在目的地实施的,可不填。
三、编码规则
参照《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 21)。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项目“目的地机构”更名为“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