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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十一)

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十一) 365外贸
20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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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九十一章 货物属性代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位。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出口货物的HS编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货物属性代码表》

第九十一章 货物属性代码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20 位。

二、录入要求

依据进出口货物 HS 编码及实际情况,对照海关《货物属性代码表》,在下拉菜单中勾选对应代码。若货物具备多种属性,需同时多选。

重点注意事项:

  1. 入境强制性产品认证:必须在“入境民用商品认证”栏目中勾选对应项(11 目录内、12 目录外、13 无需办理 3C 认证);
  2. 食品与化妆品:须明确是否预包装及是否首次进口,在“食品及化妆品”栏目勾选(14 预包装、15 非预包装、18 首次进口);
  3. 转基因成分:符合原质检总局 2004 年第 62 号令规定须申报的,在“转基因”栏目勾选(16 转基因产品、17 非转基因产品);
  4. 成套设备与旧机电:必须在“货物属性”栏目勾选对应项(18 首次进出口、19 正常、20 废品、21 旧品、22 成套设备);
  5. 特殊物品与化学试剂:必须在“特殊物品”栏目勾选(25-28ABCD 级特殊物品、29V/W 非特殊物品);
  6. 木材及板材:须确认是否带皮,在“是否带皮木材”栏目勾选(23 带皮、24 不带皮)。

三、编码规则

参照参数表:《货物属性代码表》(附表 26)。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货物属性”,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二章 用途代码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4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境货物的使用范围或目的,对照海关《货物用途代码表》在下拉菜单中填报。例如: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HS2934999001),若用于工业则选“工业用途”,若用于食品添加剂则选“食品添加剂”。

三、编码规则

参照参数表:《货物用途代码表》(附表 27)。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用途”,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三章 所需单证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选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500 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企业申请出具检验检疫证单时,需在“所需单证”项下的“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中,勾选拟申请的证单类型。支持多项选择。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所需单证”,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四章 检验检疫货物规格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选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2000 位。

二、录入要求

在“检验检疫货物规格”项下,填报成分/原料/组分、产品有效期、保质期、境外生产企业、规格、型号、品牌、生产日期及生产批次等信息。

重点注意事项:

  1. 品牌录入:以合同或装箱单为准。若需录入中英文品牌,格式为“中文品牌/英文品牌”;
  2. 境外生产企业:默认填写境外发货人名称;
  3. 成分填报:特殊物品、化妆品、其他检疫物的关注成分,以及食品农产品的原料等,须在“成分/原料/组分”栏填报。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货物规格”。

第九十五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40 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已取得许可、审批或备案资质的,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中填报对应证件编号。若同一商品涉及多个证件号码,须全部录入。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六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2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已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中,填报被核销文件中对应货物的序号。特殊物品审批单支持导入功能。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七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20 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已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中,填报被核销文件中对应货物的本次实际进出口数(重)量。特殊物品审批单支持导入功能。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八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5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已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中填报对应证件类别。若同一商品涉及多个证件类别,须全部录入。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九十九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100 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已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中填报对应证件名称。若同一商品涉及多个证件名称,须全部录入。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一百章 集装箱拼箱标识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选填项,数据类型为 1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当进出口货物采用集装箱拼箱运输时,在本栏下拉菜单中选择“是”或“否”。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集装箱拼箱标识”,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一〇一章 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255 位。

二、录入要求

使用集装箱装载货物时,需填报集装箱号、规格、商品项号关系及货重。其中,“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需填报单个集装箱对应的商品项号,多项之间用半角逗号分隔。例如:箱号"APJU4116601"装载了项号为 1、3、5 的商品,应录入"1,3,5"。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新增申报项目。

第一〇二章 集装箱货重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必填项,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大长度 19 位(含小数点后最多 5 位)。

二、录入要求

使用集装箱装载货物时,需填报集装箱货重。数值应为集装箱自重(千克)与装载货物重量(千克)之和。例如:箱体与货物总重 15555 千克,则录入"15555"。

注意:本栏仅接受以“千克”为单位的数值,其他计量单位须换算后填报。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新增申报项目。

第一〇三章 关联号码及理由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 2 位数字。

二、录入要求

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存在关联报关单,需在本栏填报关联报关单号码,并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关联理由。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由原报检项目“关联报检号、关联理由”更名而来,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一〇四章 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大长度 4000 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所需单证”项下要素时,需确认境内收发货人名称(外文)、境外收发货人名称(中文)及地址、卸毕日期和商品英文名称。系统通常会自动返填上述信息。随后根据规定勾选申请单证类型,确认证书正副本数量后保存。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所需单证”,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第一〇五章 VIN 信息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申报进口已获 3C 认证的机动车辆时,需填报车辆识别代码(VIN)相关信息,共 11 项:VIN 序号、车辆识别代码、单价、底盘(车架)号、发动机号或电机号、发票数量、品名(中/英文)、提运单日期、型号(英文)及质量保质期。

注意:车辆识别代码(VIN)通常与底盘(车架)号一致;系统支持 VIN 码信息导入。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沿袭原报检项目“产品资质”项下的"VIN 信息”,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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