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就近办理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的行政审批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该事项的实施机关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实施机关调整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现调整为长江沿线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 年 7 月 19 日
365外贸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就近办理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的行政审批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该事项的实施机关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现调整为长江沿线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 年 7 月 19 日